[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2-0000049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2〕23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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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6-23 | [ 公开日期 ] | 2022-06-23 | [ 有 效 性 ] |
郯政字〔2022〕23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
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2〕2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郯城城投集团)与临沂启迪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启迪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其中郯城城投集团占股51%,临沂启迪公司占股49%。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固废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合资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可逐渐扩充经营范围。
二、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