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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137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2〕19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公开日期 ] 2022-05-11 [ 有  效  性 ]

郯政办字〔2022〕19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做好项目清单以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发布,重点公开批准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竣工等信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为企业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信息,并做好政策推送、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三)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特征,统筹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利用政府网站专栏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针对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深入推进疫苗接种、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新冠肺炎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定期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信息。抓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五)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我县配套的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二、丰富政民互动形式

(六)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效。落实《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郯政办字〔2022〕6号)要求,未同步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把握政策解读内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统筹运用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政策进社区、专家访谈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七)强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八)常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放大“郯心公开”品牌效应,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等系列特色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政府机关。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代表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探索直播、VR展示等渠道的政府开放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九)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各级各部门要规范答复群众通过互动栏目提交的留言,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公开内容要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强公开平台载体

(十)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应在政府网站首发。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十一)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对建而不管、更新不及时的账号坚决关停,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十二)优化公开专区和政府公报。继续完善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发挥专区线下互动优势,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增加公报赠阅点和赠阅范围,为群众获取权威政府文件提供便利。

四、提升公开服务质量

(十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十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完善我县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汇总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十五)优化依申请办理服务。在全县开展依申请公开集中培训和定期评估工作,对各单位受理渠道畅通性、办理实现准确性、答复内容规范性进行评估检查,督促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针对性。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原因,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鼓励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五、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十六)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强化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力量,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十八)抓好工作落实。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06978.htm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5/206979.htm

简明问答: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1/206980.htm

图文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6/206995.htm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206996.htm

动漫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2/2069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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