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420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2〕36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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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9-05 | [ 公开日期 ] | 2022-09-05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县城投集团登记备案外债发行手续及发行境外债券的批复
郯政字〔2022〕36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国家发改委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以及后续于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境外债券的请示》(郯国资〔2022〕3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郯城县城投集团向国家发改委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以及后续发行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境外债券。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县城投集团关注汇率风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境外债券的备案登记、注册发行等工作。在获得批准和发行后,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