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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398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2〕42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公开日期 ] 2022-08-25 [ 有  效  性 ]

郯政办字〔2022〕42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郯城县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

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精神,根据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临政办字〔2022〕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要求,针对未参保人员及漏保、断保、脱保人员,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将更多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的目的。到2022年底全县新增2022年度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2000人,参保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以2021年全县参保人口为参考,核准应参保人数,摸清基本医保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全面掌握未参保人员年龄、性别、职业及未参保原因,分类建立台账,做好精准扩面参保计划。

(二)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1、持续推动职工参保扩面。将2021年参保2022年未参保的职工、新注册企业单位职工为重点,上门核实在职职工有关情况,大力宣传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等医保政策,动员用人单位积极为职工参保,确保职工应保尽保、全员参保。

2、持续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将辖区内劳务派遣人员、电商、快递等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工群体,以及餐饮、住宿、文娱等行业就业群体为重点,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实地入户,注重从投入与产出、安全与保障等方面宣传医保政策的优势,动员其主动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对已参加职工医保但长期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短信提醒、上门服务等方式解释政策、动员续缴。缴纳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应根据其意愿及时终止职工医保关系,帮助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3、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将未参保城乡居民为重点,依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和村委,逐一联系,因人而异,分类施策。对难以联系的,要通过电话找人、以房找人、以人找人的方式,确保联系到人,宣传动员及时参保。要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优势,协助做好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

4、持续推动在校学生参保扩面。对未参保的学生群体、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做到学生群体应保尽保。

5、持续推动新生儿群体参保扩面。印制新生儿参保缴费宣传材料,督促有接生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对新生儿家长一对一发放宣传单,新生儿家属可就近在医保服务站或经办服务窗口及时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对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应上门落实到户、到人,确保不漏一人。

6、持续推动生活困难群体参保扩面。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政策原因不再享受贫困人口财政代缴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体,采取专项救助政策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尽最大努力动员参保,杜绝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1、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网格管理等渠道,开展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四进”活动,做到线上宣传“点对点”,线下动员“面对面”。针对未参保人员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优越性,讲清医保法律规定和各项医保政策,讲清参保人可以享受的各项医保待遇,讲清未参保可能导致因病致贫、生活质量下降等严重危害,动员群众依法参保、自愿主动参保,努力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保的良好氛围。

2、畅通参保登记渠道。推进“参保一件事”一次办,对未参保职工,依托用人单位网厅开通线上增员申请服务,指导用人单位和职工网上缴费;对新注册的企业单位,在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设立专柜,优先办理参保登记服务;对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在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设立便民窗口,提供预约办理、节假日办理、帮办代办等系列服务;对城乡居民不设户口和地域限制,只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中一种证件,即可到常住地社区或街道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对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对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参保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参保登记信息,上报本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录入参保系统。

3、拓展参保缴费方式。坚持智能化线上缴费渠道与传统线下缴费方式并行,在银行、服务大厅参保缴费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多样化网上缴费服务,对未缴费人员进行跟踪催缴,现场指导参保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临沂医保APP、爱山东APP等进行缴纳。

4、实施优惠政策。按照山东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规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8月26日-31日)。加大对参保扩面工作的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开展数据比对,摸清基本医保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做好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底)。针对未参保人员及漏保、断保、脱保人员,集中力量,开展“政策寻人”活动。对未及时为职工参保的企业或单位,讲清法律规定和参保政策,督促其依法履行参保责任和义务;对未参保群众,要走村入户、走访到人,讲清参保权益和参保政策,动员个人积极参保,力争常住人口应保尽保。

(三)验收达标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对参保扩面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进行总结。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参保扩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乡镇,将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将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辖区全民参保实施方案,将参保任务细化到村居社区,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有计划推进、分类实施。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农业农村部门和民政部门配合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群体的参保扩面工作;教育部门组织县直各类学校(幼儿园)参保缴费,协助比对乡镇学校(幼儿园)未参保人员信息;卫健部门安排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协助做好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税务部门督导做好未参保企业职工扩面缴费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医保费用拨付工作;大数据部门配合筛查未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医保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制定计划,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三)加强督导通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政策范围内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快速高效地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县里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现场督导参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参保率低的乡镇,将在全县通报。

附件: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扩面任务表

附件

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表

序号

乡镇

(部门)

参保缴费任务数(人)

备注

居民

职工

(灵活就业)

合计


1

郯城街道

2200

200

2400


2

马头镇

1500

200

1700


3

李庄镇

1500

200

1700


4

重坊镇

700

100

800


5

杨集镇

800

100

900


6

庙山镇

800

100

900


7

高峰头镇

600

100

700


8

港上镇

600

100

700


9

红花镇

1200

100

1300


10

胜利镇

700

100

800


11

泉源镇

600

50

650


12

花园镇

600

50

650


13

归昌乡

600

50

650


14

新村开发区

600

50

650


15

教体局

8000


8000

县直学校(幼儿园)未参保学生

16

税务局


1000

1000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17

合计

21000

2500

23500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5/218362.htm

图文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6/218364.htm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218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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