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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县公安局宋国良等3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003 [ 文       号 ] 郯政字〔2022〕54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1-21 [ 公开日期 ] 2022-11-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县公安局宋国良等3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郯政字〔2022〕54号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破案打击、信访维稳、规范执法等重点工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郯城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部分基层一线民警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突出。

为表扬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全体民警的工作热情,推进全县公安工作更好发展,决定给予在破案打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宋国良等3名同志嘉奖。

附件:嘉奖人员名单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嘉奖人员名单

宋国良 县公安局城区警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成烈 县公安局城区警务服务中心治安服务一中队副中队长

李 森 县公安局城区警务服务中心治安服务一中队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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