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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郯城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740 [ 文       号 ] 郯政字〔2022〕51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公开日期 ] 2022-10-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字〔2022〕51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郯城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临沂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农业农村经济总量持续稳定增长,脱贫攻坚成效显著。2020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95亿元,比2015年增长29.0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51元,增长22.38%,年均增长4.12%。“十三五”期间,全县64个贫困村摘帽,累计减贫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7.3%到2018年底基本“归零”,如期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二)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良种良法等配套技术推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6.48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70.29万亩,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141万亩,总产72万吨。农机研发创新和政策争取力度不断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及科技推广工作不断加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5%。

(三)农业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三五”期间,不断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农业+”模式的发展。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41家;省级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3个。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69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8家。全县拥有省级以上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旅游强镇2个、市级旅游特色村2个、市级红色旅游特色村1个。郯城县被授予“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

(四)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围绕突出特色、规模发展、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新亮点这一总体目标,大力实施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带动战略,高点定位打造新基地,高标准规范提升老基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特色品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着力使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品牌成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核心优势和战略优势。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十三五”末已有市级农业地方标准6项。培育价值过10亿的区域公用品牌2个,企业产品品牌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循环农业取得长足发展,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26%。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的绿色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实施科技展翅行动,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2020年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蔬菜良种覆盖率达99%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2%。

(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完成县域村庄优化布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应编尽编。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全覆盖。累计解决了83.5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造林面积近7.12万亩、改厕7万多户。2020年,培育省级美丽乡村15个、市级26个,建设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7个。

二、发展环境

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基本框架建立,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更加浓厚。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山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九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市牢牢把握“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积极探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路径。2020年6月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作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三步走”的部署安排,逐步把临沂打造成为长三角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休闲旅游“后花园”和产业转移“大后方”。

展望“十四五”,我国农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我县“三农”发展已进入“四期叠加”的发展阶段,乡村发展活力和动能将进一步释放,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城乡发展要素双向流动进程加快,乡村发展形态和格局更趋多元化。但就目前看,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也面临着严峻考验。一是农业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有待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能力较弱,农业科技的支撑能力有待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度低,农产品品牌国内影响力有待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亟需全面提升。二是加快乡村建设的需求更加迫切。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依然很重,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仍需不断提升,满足农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城乡融合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城乡间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流动不顺畅,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村集体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城乡融合共同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需要加快补上各项短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先行战略为总抓手,以全面对接深度融入长三角发展为总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为路径,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农业农村新发展格局,真正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优先发展。深入对接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高标准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程与各项规划有效衔接。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把农村一二三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要素制约,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农民主体,共创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平衡和农产品安全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底线,牢固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改革驱动,创新引领。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激发乡村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

(三)发展定位

1.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走在前列。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抓好齐鲁样板示范片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创建等,强化农业农村政策支持,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

2.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率先突破。全面落实“三步走”路径,创新农业农村发展思路,推动现代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探索具有郯城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径,争取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率先突破。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夯实,乡村治理能力大幅提升,1/3的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具有郯城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基本形成。

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耕地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超过50亿元,年均增长6.8%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3亿元。

农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到2025年,2/3以上的行政村集体收入超过5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农村恩格尔系数降低至26%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45:1以内。

农产品安全保障进一步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初见成效,农产品质量全链条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到2025年,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营销品牌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达到55%以上,建制村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表1“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农业

高质

高效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72.2

72.6

约束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6

98

预期性

畜禽规模养殖比重(%)

74

90

预期性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

75

80

预期性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万亩)

66.48

84.48

预期性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92.5

95.5

预期性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80.5

85.6

预期性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62

65

预期性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64

65

预期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6.7

90

预期性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2.26

96.5

预期性

乡村

宜居

宜业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覆盖率(%)

55

预期性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6

99.5

预期性

村内道路硬化村庄占比(%)

100

100

预期性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80

85

预期性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比例(%)

71.81

85

预期性

农民

富裕

富足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5.8

6.8

预期性

农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

8.7

9.7

预期性

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村占比(%)

40

70

预期性

四、十大重点任务

(一)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1.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各项强农稳粮政策,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吨粮县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强化技术和模式攻关,选育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食新品种,推进粮食绿色生产。到2025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2.6万吨左右。(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局等配合)

2.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强化耕地管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和非耕地,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妥推进李庄镇万亩海棠清理工作,2024年底完成腾退任务。严格永久性基本农田管理,确保“两区”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和激励机制,激发耕地保护积极性,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体系。开展新一轮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稳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加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点位涉农乡镇全覆盖(18个国控监测点位,42个省控点位)。对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分类管理,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拟开垦为耕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健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等配合)

3.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稳定畜牧业生产,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良种应用、设施装备、疫病防控、粪污处理水平,加快智能化、现代化装备普及应用;持续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每年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家;推广家禽、生猪立体养殖,加快牛羊规模养殖。大力发展智慧畜牧业,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扶持孵化、养殖、畜禽屠宰及畜禽产品加工、饲料生产等行业发展,立足生猪、牛羊、家禽等资源优势,主攻精深加工,串联养殖、屠宰、饲料、物流和终端销售,打造链条完备、衔接紧密、纵横配套的全产业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畜牧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加大畜牧生产数据智能获取、反馈控制技术及智能设备研究应用,提升现代畜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和科技水平。严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畜禽屠宰企业提质升级。以瘦肉精、药物残留等突出问题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推进屠宰企业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十四五”末,全县大牲畜存栏达到5万头、出栏6万头,生猪存栏150万头、出栏300万头,家禽存栏5000万只、出栏3亿只,肉蛋奶总产量达80万吨,畜牧业产值过200亿元,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等配合)

4.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展生态渔业,建立沂蒙有机水产品生产基地。以生态安全、供给安全、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为核心,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增殖、工厂化流水养殖、池塘标准化养殖等生态高效渔业,进一步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生产布局,保障养殖空间。以县水产良种培育中心、恒平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益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示范,带动全县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水库生态网箱养殖、池塘鱼菜共生养殖和稻虾综合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技术。大力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药保持在可控和安全范围,提高全县水产良种覆盖率。加快老旧鱼塘改造、标准化鱼塘建设步伐,不断拓展养殖空间,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准出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健全水产健康养殖生产管理制度,研究推广绿色养殖技术和生产操作规程,加快推进养殖标准化进程。培育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郯城狗鱼”“陆宇银鳕鱼”等郯城渔业品牌。以姜湖贡米农业产业园为示范,大力发展稻虾共作,引导农民打造一批公园式基地、园林式庭院、生态式乡村,形成以养鱼、钓鱼、品鱼、观鱼、购鱼为主要内容的休闲渔业,促进水产养殖业与休闲娱乐、旅游度假、餐饮服务业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增殖放流活动。到2025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3万吨左右,经济产值达到4.2亿元以上,国家级渔业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县)创建成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5.做大做强林果产业。持续壮大银杏特色产业,按照“一年有起色,三年有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大银杏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银杏果生产种植基地和银杏叶生产种植基地,开展优质银杏苗木繁育和银杏林下立体种养示范。到2025年,银杏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总产值突破1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加工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超过100%。突出果品地域产业特色,大力推行林果立体种植模式,发展林下种养业和观光采摘业,推动林地立体开发和林旅融合。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果品生产、加工、运输、供应、检验检测等标准,带动果品产业全链条升级。积极发展设施蔬菜,建设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提高蔬菜标准化种植水平以及育苗技术、育苗质量。建设无性系茶树良种繁育基地,提高本地茶苗繁育能力,示范推广茶树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农机+农技”融合,带动茶叶提质增效。多形式开展“马陵山绿茶”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和推介,加快茶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6.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预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类病虫害。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搞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抓好生猪基础免疫,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重点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强化气象为农服务,整合农业气象监测系统资源,推进气象条件精细化观测以及农业气象灾害观测系统建设。完善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中小型水库、河道等重点灾害危险区治理,强化防汛值班制度和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专栏1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重点开展农田排灌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整县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4.48万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聚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等主要环节,实施农机购置及报废补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聚焦粮食生产机收减损和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复式多功能、精准高效、节能环保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进规模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深挖机收减损潜力,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控制在2%以内。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启动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5%。(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粮食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粮食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各项惠农政策,力争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保险投保率达到85%。到2025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1万亩左右,总产稳定在72.6万吨左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4.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工程。稳定生猪、肉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等草畜产业。到2025年,全县生猪、肉禽出栏量、规模化养殖比重、产量、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产业链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扩大现有养殖规模,到“十四五”末,奶牛存栏量超过1万头,肉牛年出栏量超过5万头,羊年出栏量超过20万只,培育完成我县第三条畜牧产业链条。全县肉蛋奶产量稳定在20万吨左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5.现代渔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设施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特色渔业等节水节能、集约高效现代渔业产业。到2025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万吨左右,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4.2亿元以上。创建8家以上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苗种年繁育能力在16亿尾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

1.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全面对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产销标准规范体系,带动特色产业全链条升级,全力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围绕全县优质粮油、健康畜牧、优质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乡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加快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档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县级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3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60亿元。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基地(园区)补链强链行动,加强产销市场体系建设等,打造放心、安全的优质农产品。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壮大,深入推进蔬菜“五品”改良工程和“五标”提升行动。到2025年预制菜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食品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通过组织或参加蔬菜博览会、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会等活动,提高郯城县优质农产品品牌在长三角市场的知名度,巩固拓展长三角市场。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主要特色农产品在长三角中心城市稳定产销体系构建完成,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的格局基本形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等配合)

2.培育长三角休闲旅游“后花园”。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沂蒙乡村旅游品牌,充分挖掘特色农业资源,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以鲁南高铁开通、京沪高铁二线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民俗活动和精品农业体验旅游活动。探索“旅游+创客基地+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创意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模式,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发挥“银杏之都•幸福郯城”的品牌优势,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和促销,拉长银杏产业链,推动旅游与文化、林业、农业、体育、科技、教育、医疗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依托马头镇中共鲁南第一支部旧址、党性教育基地、郯马民俗文化馆等红色旅游景点,建设沂蒙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构建独具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打造长三角休闲农业旅游“后花园”,吸引更多长三角游客来临沂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加强与日照、枣庄、徐州、连云港等周边地市和京沪高铁二通道沿线城市协同配合,联合打造集自然风光、历史文化、红色资源等一体的精品旅游路线,一体推介,形成合力。“十四五”期间接待长三角游客人次平均每年增长15%以上。(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配合)

3.建设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立足农业、旅游等资源优势,全面主动对接长三角地区,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落实承接产业转移责任,深化两地区域合作,促进两地产业互融,把我县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大后方”。充分挖掘“3+1+N”招商模式潜力,尤其是充分发挥专业招商组主力军作用,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商务洽谈活动;积极参与市政府在长三角地区举办“沂蒙周”等系列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大项目,培植一批好产业;注重以商招商方式,充分挖掘落户郯城企业家人脉资源,深度推介郯城优良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快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促成一批高端产业项目落户郯城,实现与长三角地区产业融合对接;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全县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吸纳长三角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方法、经营理念,通过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引进集聚优质项目,为郯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抓住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加强产业承接,优化产业布局,争取与上海在郯城共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基地。(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专栏2 对接长三角“三步走”重点工程

1.菜篮子工程。以红花、港上、花园、泉源蔬菜为重点区域,建设蔬菜标准基地10万亩。提升果蔬种植基地,扩大规模,增加品种。重点打造脱水蔬菜加工产业、预制菜加工产业集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肉篮子工程。大力发展现代畜禽养殖业,以杨集、归昌、马头等地为基础,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建设一批生猪、肉鸡养殖基地。积极支持孵化、养殖、畜禽屠宰及畜禽产品加工、饲料生产等行业发展,全力打造生猪、肉鸡全产业链。持续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每年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米袋子工程。围绕确保粮食安全,提升小麦精深加工能力,引进稻米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归昌、杨集、花园等地优质水稻和泉源、庙山、李庄等地专用小麦生产,优质专用粮食年种植面积60万亩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

(三)推动产镇村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1.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的“三链重构”,促进一产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着力点,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利用我县农业优势,大力支持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家(其中畜牧企业20家)。依托各乡镇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休闲渔业、农家乐,推出一批湿地公园、慢生活村落、农事体验庄园、畜牧体验牧场、渔业文化体验园、中医养生基地等乡村旅游产品。探索发展乡村旅游新模式,以美丽乡村撬动乡村旅游,以乡村旅游做活美丽经济。到2025年,培育景区化建设8个特色村,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产品。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扩大农村消费。(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等分工负责)

2.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化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以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立足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创建,每年争创1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加快郯城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步伐,以此为基础,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园。启动县级产业园创建工作,推动乡镇特色产业园区化发展,争取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发展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大做强。建设一批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领先、经营机制完善、三产融合发展、资源集约高效的现代渔业园区。(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等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统筹城乡服务资源,培育壮大2-3家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建立以县域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为补充、村级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联采分销、直营加盟、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线上线下、上行下行、基地建设等七项服务功能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县乡村三级网络为依托、七项服务功能为支撑的全县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一张网”。坚持开放办社、联合办社、合作办社方向,发挥自身经营优势,整合优质社会资源,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完善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设县级日用品、农资集配中心各1处,乡镇日用品直营店10处、农资直营店5处,在全县行政村规范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0个。(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专栏3 产镇村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1.农业新型业态培育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坚持农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到2025年,实现乡村旅游消费5亿元。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亿元。(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牵头)

2.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程。引导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畅通农村网购渠道。指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等,打造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县商务局牵头)

3.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争取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建成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园区10家。(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牵头)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

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强化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为示范,以农科驿站等农技推广平台为纽带,以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四位一体”的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转化,为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依托农科院、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等平台,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科技园区水平,发挥我县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作用,加快农业科技转化,积极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2.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构建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每年培训80名以上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为全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培养留得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鼓励农业科技人才参与创办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到2025年,力争新注册农业科技特派员50名,形成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农村科技人才队伍组织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技局等配合)

3.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积极加强科研平台培育、产学研合作和商业化育种,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突破生物育种“卡脖子”关键技术,加快培育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在主要农作物方面,重点培育“优质专用、绿色高效、抗逆性强且适宜机械化”的新品种,围绕优质强筋小麦、机收粮饲玉米、优良食味水稻、高油高蛋白大豆等方向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引导粮食生产向产前种子机械加工处理、产中机械植保、产后粮食烘干贮藏和加工延伸。在水产方面,推动种业科技合作内联外合,引导种业科研机构、企业、推广部门加强交流,科研机构主攻基础性研究、企业主攻商业化育种、推广部门主攻品种推广,形成“育繁推”一体化体系。争取到2025年,再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15个。(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动智慧农业发展,在应用前景广阔的禽畜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领域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到2025年,农业在线化、数据化取得明显进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基本实现,生产智能化和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农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等配合)

专栏4 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1.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深入实施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工程,精准农业、智慧农机创新工程。扩大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到2025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8.56万亩。(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力争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50人,到2025年,全县培训高素质农民3500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现代种业发展工程。依托国家种业优惠财政政策,加快种业产业园建设,建成一个集国家水稻和花生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国家水稻区试、山东省水稻和玉米新品种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山东省小麦、大豆、蔬菜区试等为一体的黄淮地区最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种业园区。加快发展畜禽种业,建设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到2025年,县级以上种业研发中心达到2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扶持优势种业企业,改善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建设优质小麦良种繁育基地2.4万亩、优质粳稻良种繁育基地2.2万亩,建立优质强筋小麦新品种示范田5万亩、玉米新品种高产示范田5万亩。推动水产种业振兴,强化水产育种创新和良种繁育推广;加大技术推广服务力度,加快良种良法产业化开发,优化推广土池生态育苗等技术,提升良种繁育水平。(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深入推进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水肥一体化技术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区,大力推广缓控释肥和有机肥。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全覆盖,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降低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到2025年全县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4万亩,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下降率6%。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执行农药质量标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物理防控、生物防治技术,提高农业科学用药水平。深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加快畜禽养殖异味消除技术设施推广。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绿色发展模式,探索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以农用有机肥还田利用为重点,培育粪肥收运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集中收集、专业处理、商品生产,提高优质粪源有机肥商品化生产能力。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大力度做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

2.推动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加强产地环境管控,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生产全过程管控。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到2025年,全县“三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达到130个以上。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认,推动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农产品合格证代证上市。鼓励本土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实施“行业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到2025年,全面提升“郯城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培育产值达10亿元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2-3家、力争50亿元企业有突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等分工负责)

3.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涝洼地治理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高标准完成白马河上游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和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贯彻落实科学绿化,完善林长制体系。推进荒山、荒沟、荒滩整治修复,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序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全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全面提升农村水生态环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水利局等分工负责)

专栏5 绿色农业发展重点工程

1.水肥一体化工程。将水肥一体化技术作为现代农业的“一号技术”进行重点推广,提高水肥一体化技术覆盖率、设备应用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水肥一体化技术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区。依据国家相关项目支持规划建设地埋伸缩式智能智能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大型指针式喷灌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卷盘式喷灌机示范基地、滴灌式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县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4万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推广农作物秸秆切碎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玉米秸秆青储、秸秆捡拾打捆等农机化技术,建立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引导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加快畜禽养殖异味消除技术设施推广,推动智慧化养殖装备应用。指导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做好物理隔绝,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防止污染环境。大力推进种养结合,鼓励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合约等方式配套土地,打造种养结合示范基地10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农村宜居宜业水平

1.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落实运行维护费用来源。打造县城至乡镇的县域快速路,构建“2020”农村公路圈,即所有乡镇20分钟到达城区,所有乡镇20分钟上高速。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2022年新建提升道路100公里、改造危桥7座;2023年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改造危桥6座;2024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改造危桥6座;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改造危桥7座。到2025年100%区域中心村(社区)以及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及以上公路通达,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以上比率达到90%以上,打造沂河观光旅游路、陵山沭水生态路、新白马河堤防道路、银杏特色观光路等4条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融合发展样板路。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依法依规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和批复工作,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建成与现代化农业、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产业融合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电网。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5%以上;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流动;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16所,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9处。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布局村卫生室;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政府补助标准,确保我县医疗保险制度在省市政策范围内规范实施。适时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发展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确保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突出社区居家养老,重点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质量提升,2022年内完成20处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使用,每年新增5处,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重点。鼓励多种方式建设敬老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场所,确保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大转变、大提升。探索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完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监护水平,2022年底启动经济困难老人集中供养试点,2025年实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监护和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愿进全进。(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配合)

3.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规范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系。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25年,全县129个试点村居基本形成较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广高效实用污水处理技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广沂水县区域能源中心建设经验,将人畜粪便、餐饮废弃物、菜叶等有机质变成能源和资源,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2022年底创建省级美丽乡村4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1个,2023年底创建4个省级美丽乡村。到2025年,全县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美丽乡村170个;推动“美在农家”提档升级,每年新创建市级“美在农家”示范村7个、五星级示范户150户。(县委农办、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

1.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同网、同源、同质,扩大集中规模化供水覆盖面,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5%以上。(县水利局牵头)

2.电网改造工程。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电网投资4.45亿元。到2025年,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71条、573公里,城镇(农村)10千伏联络率达到100%,新增配电变压器1050台,容量406兆伏安,全县农网供电可靠率预计达到99.954%、综合电压合格率预计达到99.97%、户均配变容量预计提升至3.51千伏安。(县供电公司牵头)

3.乡村教育提升工程。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加强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力度。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16所,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9处。(县教体局牵头)

4.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到2025年国家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达到8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强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污水治理模式,到2025年完成5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

6.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特点,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理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总量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七)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文明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深化文明乡风行动。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民政局等配合)

2.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推进孔子及儒家思想研究传播体系建设,深入挖掘整理儒家文化。大力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挖掘我县丰富的革命历史和文化资源,深化沂蒙精神内涵研究,发掘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亲情沂蒙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大力弘扬孝文化。开班孝文化讲堂,成立孝文化教育辅导员队伍开展宣讲活动;在镇、村主街道设立孝德文化宣传墙、宣传栏,营造孝文化氛围;挖掘整理鹿乳奉亲等孝道故事和道德模范等孝老爱亲先进事迹,编写孝文化书籍,制作孝文化故事音视频,引导村民学孝德典型、做孝德典型。积极开展孝文化主体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体活动、孝文化进校园活动、“邻里和睦、守望相助”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孝老爱亲典型评选活动。常态化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孝老爱亲好儿女”孝老爱亲典型挖掘、选树工作;深化孝心村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打造100个孝心村、500个孝心家庭、1000名孝心个人。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推动沂蒙民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3.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加强乡村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分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平台载体,把更多优秀产品送到农民中间。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乡镇文化站组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培育挖掘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队伍。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施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县科协、县卫生健康局等配合)

专栏7 乡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工程。采取宣讲小分队、报告会、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加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改革开放成果教育,帮助农民坚定理想信念,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众化。宣传道德模范、感动人物、平民英雄、文明之星等典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县委宣传部牵头)

2.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推进乡村书房建设,提档升级农村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普遍均等、方便快捷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组织引导、整合吸纳各类文化资源向农村聚集,调动农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使全县农村群众就近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3.乡村文化产业精品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工程,依托郯城优秀非遗项目,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到2025年,培育5个左右特色文化品牌。打造一批画家村、美食村、影视村、艺术村等特色村,推出1个具有郯城地方特色的精品民俗活动、1个精品农事活动。结合“红色文化”工程,打造一批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基地,推出1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八)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1.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聚焦组织体系建设和组织能力提升,健全完善党员作用发挥长效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实现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干部全周期专业化管理,将党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每年培育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3个、示范村8个。(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深入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基层治理网格化。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每30-50户或者150人左右划分一个微网格。按照“一个微网格至少一名微网格员”的模式,配齐配强微网格员,共同推进微网格服务管理。采取“采集上报—分流办理—督办回访—反馈归档”的工作流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到乡镇综治中心(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县民政局牵头,县委农办配合)

3.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落实《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编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发挥“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作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滋扰活动打击力度。强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配合)

4.加强乡村德治建设。落实《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以传承沂蒙精神为抓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五老”等人员作用,鼓励参与矛盾调解、社会治理等,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格局。做好特殊人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工作。(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配合)

(九)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在活力

1.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改革办、县委组织部配合)

2.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全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加快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推进金融机构与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对接,发挥金融合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县平均增速。推广“金融管家”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学习借鉴费县“两山银行”等做法;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县一业”创建活动;推广使用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市银保监分局郯城监管组、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3.健全农业经营体系。以规范化、专业化为方向,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壮大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衔接融合、优势互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销社等配合)

4.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顺应农业全球化战略新趋势,用足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优化贸易与投资合作,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双向提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专栏8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工程

1.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工程。支持村党组织领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通过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村合作、社企联建等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到2025年,2/3以上的行政村集体收入超过50万元。(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50家、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80家,示范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130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调整优化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政策连续性。完善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适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协作帮扶工作,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协作格局。完善社会力量帮扶机制,依托爱心众筹平台、慈善超市,持续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凝聚各方资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农民从事非遗产业,拓展就地就近就业。(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结合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支持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全面落实“四权分置”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统筹用好公益岗位,规范管理扶贫车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鼓励重点乡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物流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重点县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落实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和具体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推进规划实施,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强化用地保障。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确保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金融及社会等多方资本的投入力度,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资金需求。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0%以上。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为契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拓展“三农”业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农村信贷投入。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支持涉农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大债券市场服务“三农”力度。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对结构性改革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银行等配合)

(四)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实施“头雁”提升、“归雁”回巢、“鸿雁”培育、“雁阵”支撑的“四雁”工程,大力培育新农人,壮大乡村人才队伍,鼓励引导离退休人员回乡、成功人士和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落实政策措施,激发各类人才活力。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山东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临沂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合作,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现有人才培育力度,吸引临沂籍高层次人才柔性回归乡村。继续实施“古郯桑梓人才”计划,加大在外优秀人才回引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新活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措施,加快培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牵头,县科技局、县教体局等配合)

(五)强化安全生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平安建设系列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防控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渔船、农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搞好隐患排查,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27177.htm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5/227181.htm

简明问答: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1/227191.htm

媒体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5591/2271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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