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001 | [ 文 号 ] | 郯政办字〔2022〕52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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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1-30 | [ 公开日期 ] | 2022-11-30 | [ 有 效 性 ] |
郯政办字〔202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经研究,确定成立郯城县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研究和监督检查。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赵 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丽艳 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舒永军 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展鹏飞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肖增平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窦 军 县工信局党组成员、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中心主任
田兆友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太园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和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增减挂钩办公室主任
谭常兴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人民防空保障
服务中心主任
侯 哲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凤玉 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工程保障
中心副主任
倪维龙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志鹏 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王 彬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磊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赵太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