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4-000005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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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12-31 | [ 公开日期 ] | 2023-12-3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关于供热中继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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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 |
供热中继泵站项目建设用地呈报申请书(临政土呈字〔2023〕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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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公顷)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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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其中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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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
0.3321 |
0.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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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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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0.3321 |
0.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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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所属 |
郯城县郯城街道东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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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意见 |
同意将郯城县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0.3321公顷,用于供热中继泵站项目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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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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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郯城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