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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2-000014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公开日期 ] 2022-08-09 [ 有  效  性 ]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临沂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郯城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往年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灾种等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2021年我县没有发生地质灾害。但是,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仍十分繁重:沙墩株柏煤炭老采空区,言玲铁矿采空区、泉源重晶石采空区的监测预防,马陵山沿线山体以及其他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采石矿区的监测预防工作,一直是重点防治的对象。

二、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分布,郯城县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和检查、巡查资料,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以及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如采矿活动等)等影响,确定今年我县地质灾害仍存在发生的可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很繁重。

(一)我县已进入地质灾害发生高发时间。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汛期(6月初至9月底)是地质灾害多发期,我县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也主要集中在这个时期,应时刻注意巡查和防范。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域及威胁对象

1、崩塌、滑坡、泥石流隐患分布区

主要分布在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庙山、泉源及红花等乡镇(街道)地区。上述地区露天开采的石灰岩、红石、页岩矿山等,由于边坡倾角大,岩石内部破碎、裂缝,以及大量矿渣无序堆放,容易产生边坡滑塌和渣石流。东部马陵山山区沿线两侧,为低山丘陵区,遇到汛期较强的降雨过程,极容易造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坡下居民、建筑、桥梁、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和景区游人安全。

2、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分布区。主要分布区域是株柏煤矿、言玲铁矿、泉源重晶石矿等矿区。这些矿区由于过度开采资源,回填不充分,局部仍存在一些采空区,易造成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地面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对地表建筑(包括水利设施)、居民、公路及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根据郯城县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及往年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下列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今年的防范重点,需要加强巡查和防治工作。

1、庙山镇境内的采石区(崩塌)。

2、株柏煤矿、言玲铁矿、重晶石矿等采矿区(采空塌陷、地裂缝)

3、马陵山沿线两侧,特别是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泉源、高峰头及红花等乡镇(街道)(滑坡、崩塌、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和防治措施

1、马陵山两侧沿线边坡区

由于马陵山沿线边坡地形地貌复杂、山体松散、风化裂隙发育,外加人为因素,汛期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直接威胁周围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措施:(1)加强监测和预警;(2)在山体松散地区修筑护坡加固;(3)建立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进行绿化美化;(4)划定防护区,设立警示牌;(5)暴雨期及时避让。

2、石灰岩开采区

由于在开采过程中,无序开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现象普遍,形成了“下陡、中缓、上陡”的形态,容易造成崩塌、滑坡,危及采矿人员的安全。防治措施:(1)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要求开采;(2)矿山企业加强警戒,及时监测,汛期禁止开采;(3)人工防险。;(4)设立警示牌,村民避让。

3、株柏煤矿、言玲铁矿、重晶石矿等矿山采空区

由于长时间开采,已形成了较大面积采空区,随着压力增大、雨水渗透等因素影响,很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并且已发生的塌陷程度进一步扩大。防治措施:(1)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要求开采;(2)人工除险;(3)矿山企业加强监测预报;(4)安装预警装置;(5)降水集中时期停产避让;(6)危险区设立警示牌;(7)对塌陷区进行及时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汛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汛中开展巡查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后开展复查与总结。

(二)强化部门协作,齐心协力做好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中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核;财政部门要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房屋建筑开挖引起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水利部门要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教育、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及时处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清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资料信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治理等工作。

(三)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有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可能的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庙山、泉源、高峰头及红花等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要求,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存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要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地灾值班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及时接收、核实、上报、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五)加强会商联动,全面提升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水平。在与气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基础上,优化数据支撑,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的精准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要保持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街道)、村、单位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采取防范措施。

(六)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纪念日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开展科普教育,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使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 同时要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 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切实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县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6151038、615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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