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应对,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面提高我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不断推进我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临沂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郯城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总揽全局。坚持党对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坚强领导作用,在同自然灾害的斗争中经受住考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取得积极成效。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安全需求、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理念,关口前移、主动防御,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常态化减灾工作。坚持综合减灾理念,把握灾害形成机理和发生发展规律,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科学应对,提升综合防灾抗灾救灾能力。
(四)坚持依法治理,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制,制定完善隐患排查、预警响应、应急指挥、社会参与、调查评估等标准规范,运用法治的力量固根基、扬优势,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顺畅高效,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协调发展,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综合防灾减灾理念普遍建立,科技应用资源优先配置到位,灾害损失稳步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因灾死亡率控制在每百万人口1人以内。
(一)年均因洪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0.7%以内。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和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45%以内。重点易涝城市易涝区段基本消除,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林区瞭望率达到100%,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以防火通道为主,建立阻隔网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
(三)初步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
(四)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其中,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不低于93%。地震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的设施装备和手段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预警信息准确率大幅提高。
(五)重点工程防御能力显著提高。水利、市政工程建设、交通公路水路、社会服务机构等关键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灾害综合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八)区域防灾减灾协作水平显著提升。跨市县区域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九)应急指挥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素质和应急指挥水平全面提升,指挥机制、救援力量、救援能力、救援装备、战勤保障实现转型升级。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灾害应急指挥协调能力
1.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压实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组织领导责任,推动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加强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制度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纵横联动、高效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初步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实现移动指挥平台标准化建设。
2.强化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应急联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工作流程。统筹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加强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统一指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协同,形成灾害救援合力。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县内区域、邻县区域、淮河流域防灾减灾救灾协作。
3.强化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灾害防治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隐患排查、救援救助、慈善捐赠、恢复重建、心理抚慰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相关政策、支持措施和监管办法,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灾害应对需求与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作用,探索农业渔业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在灾害风险分担、灾后救助等方面的作用。完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组织协调、需求导向、接收管理、使用分配、信息公开、社会褒扬和税收优惠等规章制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先进技术装备的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社会资源紧急征用补偿政策和制度。专家咨询决策作用充分发挥。
(二)提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1.强化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网络体系。逐步构建卫星、航空、地面站点、网络视频等全域覆盖的监测装备体系,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网络体系。加强源头信息采集和业务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构建覆盖气象、地震、森林火灾、农林、洪涝、地质、公共设施、重点行业生产各领域的灾害监测网络。分行业分领域完善灾害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确定风险区域、时段,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技术手段,研判风险等级,形成灾害风险管理网络体系,不断增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编制并不断更新全县灾害风险“一张图”,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精准发布。
2.强化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宣传、应急、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管、林业、农业农村、统计、粮食和物资储备、气象、地震和消防等部门单位的灾害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评估研判,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健全较大以上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县-乡-村三级贯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时效性和精准度。(具体见附件1各领域监测预警建设重点)
(三)提升灾害救援应对处突能力
1.强化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科学修订各级各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实现应急预案灾种全覆盖,实施预案动态管理,实时开展预案演练,保持预案的有效性。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落实责任,规范程序,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实战性。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调查评估、灾害信息共享、应急物资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优化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建强县乡二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到2025年,完成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救援力量体系。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救援提升,2025年底前,完成县消防救援大队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消防执勤布防体系得到优化,打造县乡“5分钟”灭火救援圈。完成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组建布局。培育发展社会救援队伍,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志愿者服务中心,推动社会救援队伍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培育壮大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公益性社会救援力量,规范引导村居、社区等基层救援力量发展,实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多行业领域社会救援力量规范有序参与救援的良好局面。培育1支具备专业化水平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大品牌化建设;具备潜水、绳索、破拆等特殊技能志愿者人数不断增加;初步实现登记在册志愿者纳入平台服务;初步形成陆地、水上、航空全领域立体化社会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教育培训演练,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
3.强化现代化应急装备配备。加强航空救援设备设施、快速搜救船舶直升机、大型油气储运设施防火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各场景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应用研发和配备。
4.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建立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乡级储备为辅助、村级储备为补充的市县乡村四级物资储备体系。新建改造扩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充分运用物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对物资实物库存实现智能化管理,不断提高物资收储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到2025年,政府储备、社会化储备、产能储备结构更加合理,县级政府储备能够保障0.5~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
5.强化立体化运输通信保障。加大防灾减灾立体化运输保障建设力度,充分利用临沂物流优势,建设一批互联互通的客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高素质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实现人员、物资运输3小时县内全覆盖。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森林资源面积较大的乡镇配置必要的侦查灭火直升机装备。配套建设航空救援特勤队伍、维修维护设施装备。实现县内航空救援全覆盖,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建立提升路桥安全与抢修装备现代化水平,实现路桥应急抢险完全覆盖和迅速响应。建成安全高效畅通的应急快速交通网络、通信网络,公专网融合率100%;实现行政村以上公网覆盖率100%、天通卫星终端配置率100%;应急救援快速通行通道覆盖率100%。应急救援快速通行通道、公网通信中断24小时内应急抢通率100%。
(四)提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1.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查明全县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客观认识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灾害风险防治长效机制,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强化提高灾害防治标准。提升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林草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标准,持续提高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社会防控、防护用品、应急物资以及产业链配套、城乡灾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升各类建筑设施的灾害防御能力,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应急避难场所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3.强化城乡抗灾韧性建设。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尽快完成全县第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摸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底数及抗震设防情况。加强城市内涝防治,摸清地下管网情况,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系统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到“十四五”末,城市建成区内历史上出现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100%消除,新建或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到国家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城市建成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海绵理念设计建设。针对城郊结合部排水设施不足和房屋建筑物防灾能力弱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治理。加大农村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小城镇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村庄规划编制等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经作设施栽培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4.强化重点领域减灾工程建设。分类推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重点实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点工程治理。实施重点地区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建设,恢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马陵山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预报预警,加强对护林员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联防联守,靠前设防,做好防灭火准备,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继续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做好防洪工程修复和建设,全面落实备汛措施,提高易堵塞、决堤的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水库防治能力水平。加强城市防汛,建立完善防汛责任人、物资、队伍、专家、预案、信息等全要素工作体系。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雨量调节中的作用。
(五)提升基层基础综合减灾能力
1.强化基层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村(社区)服务站“三有”标准化建设。推进乡镇(街道)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全覆盖。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创建。力争创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2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县。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县每个乡镇村居配齐灾害信息员,完善网格化防灾减灾管理体系。
2.强化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深入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鼓励开发使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教学,加大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月、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加强公共安全培训基地、科普场馆、体验场馆、灾害地质公园建设。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体验训练,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掌握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高于2%。
3.强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到2025年末,全县城区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乡镇、村居均有满足应急避险需要的综合应急避难场所。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六)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1.强化推进技术研发。加强政府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完善政府、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等多部门、多层次的合作共建机制,攻克一批应急管理关键技术,应急装备制造和配备水平明显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服务队伍发展壮大。鼓励各级政府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科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基地。加强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2.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防灾减灾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转移基地,将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应用政策激励机制,促进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管理、灾害防范应对等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先进指挥通信、轻型智能工程机械等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推广使用,以信息化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地方应急产业。
3.强化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优化科研工作布局,组建多学科团队,培养一批拔尖人才。加强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会商研判等方面的作用,提升灾害防治和科学处置决策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立足于综合减灾、灾害链等方面,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防灾减灾领域学科建设,充分吸收消化国内外防灾减灾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建立防灾减灾学科体系。支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自然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领域相关学科建设,尽快开展教学科研实践,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五、重点工程
(一)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全面完成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获取全县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和重点隐患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国内生产总值(GDP)、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孕灾环境、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健全郯城县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全县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配合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积极推动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按程序共享普查数据成果,为各级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恢复森林、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实施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重点河流生态治理与修复、地下水生态脆弱区治理与修复及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生态化绿色化建设。实施以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工程。县乡联动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满足生态环境保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摸清全县地震易发区内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以居民小区、中小学宿舍、医院,以及能源行业基础设施、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化品厂房、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等为重点,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并进行抗震加固。其他地区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要合理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结合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开展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与土坯房改造。对地震易发区内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时开展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县地震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省市部署实施的重大区域防洪防涝工程,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及邳苍郯新片区治理等重大区域防洪防涝工程建设。对未完成整治的城市易涝点设置警示标识,完成每年城建计划、积水点改造任务,2025年完成易涝点整治任务。(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对已查明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生态化治理和除险排危工作。特别是对县城、集镇等人员密集区威胁人口多、财产巨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对不适宜采取工程措施的,与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逐步推进全县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全县规划建设直升机停机坪3处,其中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2处;森林消防直升机专用停机坪1处,努力建成覆盖全县、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航空体系。大力开展防火通道、应急车道等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力量支持引导,重点挖掘、培养业务性强、组织性好的队伍,完善政府与社会救援力量协同机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依托全域覆盖的应急管理网络,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置风险监测厅、视频会议厅、预警发布厅、决策会商室、综合保障室、计算机房等分区,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工作,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推进“生态林保护监控预警系统”“应急直通车”“电眼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监管平台”等系统的建设,拓宽监测预警收集、发布渠道,提高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推进建设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工程、森林防火信息指挥及林火预警监测工程等。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络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地理信息等监测基础设施。实施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加快自然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群专结合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八)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重点发展应急卫星通信、应急指挥、应急电源、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产品,加大无人机、救援机器人、现场指挥调度应急终端、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全方位、多样化的智慧装备配置,推动智能巡检、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等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实现通用应急装备“一专多能”。大力发展安全应急产业园区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产业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九)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空天地一体”的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完善科学决策辅助平台,提升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推进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专业队伍,购置储备专用车辆、以水灭火机具等大型高效装备。推进防火阻隔网络工程建设,实施依法治火。推进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和重点国有林场防灭火专用道路、以水灭火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修建塘坝、蓄水池、储水罐,重点部位结合道路建设铺设输水管道,埋设消防栓,逐步构建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防灭火应急道路网,通过串联水泵对重点区域实现全覆盖。对非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补充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标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基础工程。结合重大灾害调查评估案例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虚拟社区、移动客户端等载体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科普读物、教材、动漫等防灾减灾公众教育系列产品,开展知识宣讲、案例解说、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建设“场景式+情景式”的综合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实训基地,到2025年末,全县改进建成防灾减灾标准化科普宣教基地1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一)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开展全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调查,形成全县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实现动态更新。建设全县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备案制度和运行管理与评估机制,实现对应急避难场所人员安置、应急物资等功能区和运行状态动态管理。制修订应急避难场所标准规范,新建、改建或扩建应急避难场所,推动各乡镇科学规划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台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健全完善防灾减灾的政策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和落实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要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统筹规划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营造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规划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首长负责、专班运行、一盘棋推进。结合本级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制作具体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防灾减灾救灾经费投入责任,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投入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救灾补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切实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相关规划任务的督导落实,完善规划任务督导落实和绩效评估机制,细化标准要求,推动任务落实。对重点工程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各领域监测预警建设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