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60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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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8-03 | [ 公开日期 ] | 2016-08-03 | [ 有 效 性 ] |
关于郯城2015年度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项目选聘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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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郯发[2011]43号)和《关于完善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意见》(郯办发[2011]41号)的规定,对以下项目招标进行公开选聘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郯城2015年度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项目 2、招标(采购)人:郯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中介机构资格 1、所选聘的中介机构具有政府采购资质;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已在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并被确认。 三、报名登记 根据本公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本人持《交易员证》及《交易证》,按照要求到交易中心前台办理登记手续,经确认后,方可参加选聘: 四、选聘方式 按照规定,招标单位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项目招标中介代理服务机构。 由招标人为随机抽取执行人,由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出代理中介机构。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 15:00—16:00; 报名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选聘窗口; 抽取时间:2016年8月3日 16:00开始; 抽取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抽取室; 电 话:0539-6800502 六、招标代理费用在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收取,收费不得高于该规定基准价。 七、本公告只在郯城县行政审批信息网站上发布。 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