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66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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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3-01 | [ 公开日期 ] | 2022-03-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补贴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
奖补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申请程序: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
申请材料:经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
咨询电话:0539-6221013
受理单位: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补贴结果: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固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