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3-000034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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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公开日期 ] | 2023-09-27 | [ 有 效 性 ] |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事项概述)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条件
在郯城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并经临沂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郯城县户籍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不超过期实际缴费的2/3。
四、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手写本人联系电话)。
(三)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外,按类别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条件的,据实填写《郯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
(二)受理查验。服务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三)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四)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社会保障卡)。
六、经办渠道
办理地点:郯城县人社局12楼1209室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39-6221600
七、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