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3-000035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9 | [ 公开日期 ] | 2023-06-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就业创业培训
一、政策内容(事项概述)
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办理条件(适用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且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可免费参加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一)临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
(二)临沂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
(三)临沂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
(四)临沂市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和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五)临沂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在临沂市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照《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身份证明(如学生证、残疾证等)。
五、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到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登记,自主选择职业(工种)参加培训。
六、经办渠道
咨询地点:郯城县人社局12楼1211室培训股
联系电话:0539-2873360
七、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公益性岗位
一、政策内容(事项概述)
城乡公益性岗位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二、办理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补贴标准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四、所需材料
公益性岗位人员库中人员到所在村(社区)提出安置申请,填写《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报名;
(二)村(社区)筛选公示;
(三)乡镇(街道)复审(2天内);
(四)部门联合审核备案(3天内);
(五)岗前集中培训;
(六)正式上岗。
六、经办渠道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所
备案地点:郯城县人社局12楼1209室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39-6221600
七、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