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项规划 >> 正文
郯城县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21-00001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 有  效  性 ]

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明确今后三年全县景区景点的发展方向及建设任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文化引领、产业融合,突出项目带动、投资拉动,扎实推进景区景点建设,推动文旅全域全要素融合,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到2023年,全县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配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取得重要成果,“银杏之都·幸福郯城”品牌深入人心,长三角中心城市“后花园”初步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一区两带”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深度挖掘马陵山兵学文化、沂沭河水文化、古银杏文化、古板栗部落生态文化资源禀赋,加快构建“一区两带”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

1.聚焦中心城区,培育城市人文旅游景区。

①大力推进郯国古城“一心、两轴、五区”建设,规划打造旅游服务副中心,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快构建集商旅、养生、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一站式旅游综合体。(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郯城街道、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②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建设郯国故城遗址公园,并将墨泉公园、古城墙遗址公园纳入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

③编制于公墓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加快打造廉政文化公园。(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郯城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

④做好孝妇冢、孝妇祠重建规划设计工作,实施景点环境整治,建设孝文化广场。(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郯城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

⑤进一步做好豹公墩的规划控制,满足功能需求,将“中华徐氏始祖陵”建设成为全球徐氏的寻根地、祭祖地。(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郯城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⑥编制郯子林和郯庙控制规划;规划设计问官祠景点,适时建设师郯问官文化园;选址建设九相之都文化广场,宣传九相文化;规划建设文创园。(责任单位:高峰头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⑦调整修编古栗园规划,加强板栗园植被的保护管理;修建环古栗园道路,建设绿色健身通道,点缀凉亭、休闲健身等设施,提升神舟古栗园景观区环游功能。(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郯城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⑧以文化为内涵、水资源为载体、休闲为特色,拓展水上旅游观光,打造文化景观看点,实现沭河滨河公园旅游化路径转换;促进公园周边商业文化发展,建设分散的城市文化休闲节点,将沭河滨河公园打造成集观光休闲、水上娱乐为一体的主题公园。(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⑨加强郯子公园、白马河湿地公园管理,完善公厕、健身、娱乐设施;改造提升朝阳广场沿干渠至南环路景观;增加人民广场旅游标识、公厕指引牌等。(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

2.做精沂河景观带,提升旅游供给质量。

①拓宽沂河滨河路,建设新村橡胶坝、贾湾—重坊银杏生态观光大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胜利镇、重坊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②规划建设银杏国家森林公园,开发健康养生、骑行健身、古银杏部落游憩项目。(责任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重坊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③开发水街、采莲湖、月亮湾水上项目,建设古镇游船观光、娱乐设施;吸引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品生产厂家“进园进店”,打造以经营地方美食、土特产品、旅游工艺品为主的旅游购物街。(责任单位:马头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

④在沂河左岸规划打造农业休闲观光带,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宜茗则茗,宜钓则钓,进一步吸引游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李庄镇、庙山镇、郯城街道、港上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⑤加快木玩产业园建设,改造提升王朗墓、徐圩子抗日保卫战遗址。(责任单位:港上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⑥突出特色和优势,打造武河漂流项目。(责任单位:胜利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2年)

⑦宣传推介庙山马术俱乐部、胜利贾湾、重坊中华银杏园、新村银杏古梅园、鲁地天沐温泉,发挥好二胡民族乐器博物馆、郯马民俗博物馆、银杏博物馆、知青博物馆作用,主动与周边城市开展合作,扩大影响、增强辐射,吸引更多游客走进郯城。(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

3.做强马陵山沭河景观带,提高旅游品牌知名度。

①加大财政投入,传承兵学文化,以“文看三孔、武看马陵”为目标,提升马陵古道、老虎崖环境面貌,建设马陵山古战场遗址公园、马陵兵学小镇。(责任单位:马陵山景区、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2年)

②发挥清泉寺省级森林公园、九道弯林场、九龙泉休闲旅游度假村作用,结合产权制度改革收回或完善固有集体林权林地,建设特色民宿,发展观光农业,实现“山顶青松戴帽、山腰果林缠绕、山脚设施配套”。(责任单位:马陵山景区、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③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保护性开发麦坡地质公园,叫响“一步跨亿年”品牌。(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高峰头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

④改造沭河古道景观,提升望海楼、黑龙潭景区质量品位和旅游体验价值。(责任单位:红花镇、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

⑤用好中国结博物馆,打造“编织中国结·绘制中国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责任单位:红花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1年)

⑥开发建设古生物化石遗迹(恐龙足印)、东风岭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责任单位:李庄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2年)

⑦打造南泉恐龙足迹化石景点,解决美栗世界、鲁冰花园土地指标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陵山景区、郯城街道、县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1年)

(二)健全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

1.健全旅游引导标识体系。根据景区建设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完善、增设旅游标识牌,引导多语种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A级景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善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按照全域旅游建设标准,完善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服务咨询点建设,实现各乡镇旅游集散咨询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A级景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继续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完善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及城区旅游厕所设施。建设A级景区第三卫生间,做到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责任单位:A级景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

(三)开展旅游市场宣传营销

1.强化旅游主题形象。进一步明确“银杏之都·幸福郯城”的旅游形象定位;加大郯城旅游宣传片、郯城旅游指南投放力度,设计郯城摄影作品集、明信片、音像制品等;加强与国内主流媒体、网络等新媒体的合作,提升郯城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旅游市场推广。在与郯城相邻的市县投放广告、宣传册;开展“游在沂蒙、吃在郯城”活动;在携程、去哪儿、驴妈妈等知名门户网站投放郯城旅游信息,邀请专业团队策划拍摄郯国故城、马陵之战等系列主题宣传片和微电影;在快手、抖音等平台对景区、美食、民宿等进行直播,全面、多角度、推广旅游产品,拓展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开展经典节庆活动。采取“政府搭台、文旅唱戏”的方式,坚持全时间、全空间覆盖原则,从农业、工业、林业、文化、休闲、健康等多个角度出发,联合重点景区构建年度营销节事库,推出“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节事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完善旅游分销体系。与主要旅游代理商开展线上、线下合作,策划特色主题旅游线路。设立旅游市场营销专项基金,增加基本省份的渠道合作深度。(责任单位:A级景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总体谋划文旅融合发展方向,统筹推进景区服务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分解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支持。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支持资金,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公益性旅游项目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预留景区景点土地利用空间。在年度用地指标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优先办理旅游项目涉及的报批手续。

(三)严格督导考核。完善考核机制,将旅游项目招商及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旅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委督考办、县政府督查科要加大对各项任务的调度督导力度,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履职尽责,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