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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强县建设三年行动(2020年—2022年)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jxj/2021-00001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公开日期 ] 2020-12-30 [ 有  效  性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和市委“重大项目突破年”部署要求,不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强县建设,结合郯城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聚焦“三个定位”,强化“四个统筹”,加快“三个转变”,全力打好工业(复工复产)擂台赛。通过大力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建设特色小微产业园、聚力项目招商人才招引、高效盘活闲置资产、弘扬企业家精神、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等方式,助力骨干企业做强、优秀企业做大、小微企业升规、集群产业入园、双招双引聚力,不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工业强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抓攻坚”的工作思路推进, 全县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重点扶持四大主导产业及新兴产业。其中,绿色化工产业实现总产值100 亿元以上,规上企业实现产值65亿元以上;食品加工产业实现总产值100亿元以上,规上企业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建材家居产业实现总产值50亿元以上,规上企业实现产值45亿元以上;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总产值30亿元以上,规上企业实现产值7亿元以上;医药产业实现总产值10亿元以上,规上企业实现产值1亿元以上。

(一)骨干企业做强。到2022 年底,实现阳煤恒通、合创控股、澳思柏恩、郯润食品、五得利面粉、聚氨酯新材料产业园、新型塑材产业园等产值过10亿元企业或产业集群10家以上。其中,产值过50亿元企业或产业集群1家以上,产值过30亿元企业或产业集群2家以上。

(二)优秀企业做大。到2022年底,实现中汇管业、斯科瑞聚氨酯、众一科环、德瑞高分子、利兴化工等产值过亿元企业30家以上。

(三)小微企业升规。2020年全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2021年全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2022年全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家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200家以上。

(四)集群产业入园。到2022年底,在李庄镇、马头镇、庙山镇、高峰头镇、港上镇、红花镇和泉源镇等乡镇初步建成5个以上投资密度大、产业关联度高、运作管理规范的小微型企业产业集聚园区,实现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1000家以上。

(五)双招双引聚力。每年签约、落地过10亿元项目5个以上、过亿元项目30个以上;招引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15名以上。

三、实施路径

(一)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0〕47号),以绿色化工、建材家居、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制造业为技术改造重点,引导全县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建立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清单库,按照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强化技术改造项目从谋划到投产达效的全过程服务,全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问题。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相关奖励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牵头部门:县工信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景区,下同)〕

(二)大力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坚持以科技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围绕“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创新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高质量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平台20家以上。高水平培育创新主体,继续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计划,三年内至少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精准服务,促其做大做强。高标准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攻关,积极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6-8项。高起点强化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在现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不断提升我县科技创新发展水平。(牵头部门:县科技局;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各乡镇)

(三)大力发展小微型企业产业园。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功能配套齐全、服务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园区。各乡镇立足本地产业特色,根据小微企业实际和产业发展布局需要,科学确定小微型企业产业园选址。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实际和行业特点,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小微型企业产业园厂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对小微企业入园、经营手续办理、困难问题解决等实行“保姆式”服务。制定奖补政策,根据建设规模、企业入园率、规范化管理程度等,在厂房建设、数字化投入、企业租金、融资服务、示范园区申报等方面给与扶持。(牵头部门: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四)大力推进招商引资。紧紧围绕“4+3”主导产业,以“建链、补链、强链、延链”为目标,以郯城化工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 业园、郯城医药产业园、郯城循环经济产业园和郯城板材产业园为平台载体,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为主阵地,坚持以商招商、以产业招商、以平台招商。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坚持“一把手”亲自招商与服务机构专业招商相结合,成立专业招商服务队,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积极推介郯城投资环境、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实行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投产“闭环式”招引,每个环节安排专人靠上负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五)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加快全县长期未使用工业土地、厂房等闲置资产有效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布局,提高企业闲置资产利用效率。按照属地牵头负责、资源高效利用、依法依规推进和一企一策实施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工业企业闲置土地、厂房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闲置工业资产清单,通过政府回购、第三方承租、法院依法拍卖等方式将闲置工业资产盘活,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牵头部门:县工信局;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各乡镇)

(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企业家三年培育行动计划,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增加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批次共计100名以上企业家赴国内高校、全国500强企业等进行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培育一批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具有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敢于开拓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引导企业家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牵头部门:县工信局;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清单化管理。对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小微型企业产业园、招商引资项目、工业闲置资产处置4个方面内容分别列出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全力破解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制约,确保实施目标清晰、责任明确、进度明了。

(二)阶段化培育。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实施路径中各清单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原则上一个月更新一次工作进度,一季度调整一次清单数量。完善重点项目全程服务机制,从线索获取、对接洽谈、签约引进、落地建设到投产达效各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密切跟进,促进更多的项目签约和落地建设。

(三)精准化帮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郯城县加快工业强县建设工作推进专班。对重点、难点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作为帮扶牵头领导,负责协调、督导相关乡镇和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四)常态化跟进。建立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专题会商解决存在问题、专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对工作推进快速、服务项目效果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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