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03_A/2017-09080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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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12-28 | [ 公开日期 ] | 2015-12-28 | [ 有 效 性 ] |
畜牧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作用。对此,为进一步促进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县政府有关“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求,特制定我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十二五”畜牧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县畜牧业快速发展,生产结构和优势区域布局初步优化,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现代畜牧业格局初步形成,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特别是2011年开展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以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专项政策推广标准化畜禽养殖和环保养猪技术,在土地、资金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大力扶持,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县共新建规模化养殖小区(场)110个,总数达到310个。发展环保养猪面积3万多平方米。2014年全县大牲畜存栏3.6万头,生猪存栏48.78万头,羊存栏15.25万只,家禽存栏439.31万只。出栏大牲畜2.01万头,生猪102.03万头;出栏羊14.34万只;出栏家禽1082.98万只,肉蛋奶总产量13.71万吨。畜牧业发展成就显著。五年来我县畜牧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和环保养殖快速发展。
一是大力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十二五”以来,我局以发展健康养殖业为目标,以标准化养殖场区为载体,大力推进了“品种优良化、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防疫规范化、结构合理化”五化建设,逐步实现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户进行养殖场区建设,带动我县规模养殖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大力发展以养殖业为主的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养殖污染。同时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力度,新上养殖场区同时做好了防疫设施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县共新建规模化养殖小区(场)110个,总数达到310个。根据上级要求,对郯城县春芮养殖场等7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改扩建项目,对养殖场基础设施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438万元,其中申请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自筹238万元。
二是大力推广畜禽环保养殖。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宣传环保养殖的好处,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兴建环保畜禽舍,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完成新建环保猪舍3万多平方米,新建环保禽舍10万多平方米。
(二)畜牧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发展“公司+养殖小区”、“公司+合作社+养殖大户”等畜牧相关企业带动养殖基地等生产组合形式,把千家万户组织起来,重点培育、规范和壮大一批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了我县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稳步、健康发展,提高了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积极搞好产销对接,组织屠宰加工企业、生猪养殖场和消费单位做好产销对接,相继有3个生猪购销企业与江苏、浙江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供销关系。郯城县顺通养殖场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全县畜牧业合作组织发展到51个。
(三)畜禽良种覆盖率不断提高。
各乡镇抓住有利时机,重点抓好了生猪、牛、羊、鸡为主的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工作,建立健全了良种繁育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畜禽良种化水平。狠抓种畜禽的管理,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生猪良种供应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大推广力度,确保养殖户增产增效。全县实现肉改黄牛1万头,羊1.2万头,肉牛、肉羊改良面要分别达到了78%、68%;瘦肉猪三元杂交改良面达到75%;肉鸡良种覆盖面达到100%;蛋鸡良种率达到90%。
(四)无公害产品认证数量稳步提高。
将发展无公害畜产品和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紧密结合,与创建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小区紧密结合,积极指导养殖场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软硬件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十二五”期间共有15家养殖企业通过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五)科技兴牧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大力推广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我们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宣传环保养殖的好处,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兴建环保畜禽舍,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加快了推广工作进度,促进了全县畜牧生产的发展。全县完成新建环保猪舍5万多平方米,新建环保禽舍10万多平方米。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全县加快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的实施意见,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等措施落实,推动生态环保养殖在我县的推广步伐,实现养殖生产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同步增长。
二是狠抓畜牧业科技培训。通过定期举办畜牧业新技术培训班,对全县畜牧兽医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快畜牧科技人员专业技术知识更新,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科技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县共举办培训班500余期,印发技术明白纸25万份,培训人员10万人次。
三是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科技下乡、现场教学和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养殖户进行科技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指导,重点推广环保养猪、大棚养鸡、肉牛肉羊快速育肥、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畜牧兽医实用技术,为全县畜禽养殖场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信息服务,提高科学饲养和管理水平,畜牧科技贡献率达到了70%以上。
(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促进了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度均全面完成了市里下达的防疫任务。一是切实抓好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市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制定下发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狂犬病疫苗的定购、储备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强制免疫工作,对全部易感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建立了免疫档案,抓好监督实施。每年春秋两季均按时圆满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免疫工作任务,免疫密度达到了100%。同时,为保证免疫质量,在免疫结束后适时开展了免疫效果检测工作,对部分畜禽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及时按要求进行了重免。二是保障防疫经费和物资储备,落实各项措施。县政府每年都拨出专项防控经费,用于购买疫苗及物资储备,购进防护用品、消毒药物、封锁用品等物资一宗。各乡镇和开发区也拨出专项防控经费,保证了免疫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防疫检疫监督。按照“以检促防”的原则,重点抓了畜禽的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检验和道路检查监督等工作,检疫率达到100%。高峰头和京沪高速鲁苏省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对出入县境运输畜禽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为防止疫情的传入构筑了坚强的防线,把好山东南大门,堵住了外疫传入。认真开展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免疫标识实行档案式管理,从源头上把好检疫关和防疫关。定期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全面落实病死畜禽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四不一处理”制度,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畜禽产品的质量。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每年春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期间,实行了县指挥部成员督查各乡镇防控和县畜牧局领导成员分工包乡镇工作责任制,制定了防控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在全县集中免疫工作完成后对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五是抓好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在全县选聘了674名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进一步充实了农村防疫力量,提高了农村防控动物疫病的能力。制订了《郯城县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郯城县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规范了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
(七)畜产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大力发展无公害畜禽产品。指导各养殖场户按照无公害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积极组织无公害畜禽产品的申报认定,通过示范推广,全面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8个产品获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还有3个产品正在申报认证当中。
二是强化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近年来切实加强了对畜牧投入品的检查执法力度,开展了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在饲料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色素等行为以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养殖场、养殖大户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制定了监管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了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了对养殖、屠宰、加工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全程安全监管,确保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大力推行兽药GSP 认证,强化兽药质量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整顿兽药经营市场秩序,规范兽药 GSP 经营企业,努力营造全县兽药 GSP 实施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省、市对兽药经营市场的清理和规范行动,以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着力解决好兽药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兽药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畜牧综合执法人员对全县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跟踪监控,确实掌握无证经营兽药的企业和个人。摸底调查完成后,将对无证兽药经营者进行彻底清理,规范兽药经营,净化兽药市场。已有郯城县杨集镇阳光兽药经营部等多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省兽药GSP认证验收。
(八)畜牧业优惠扶持力度明显加大。
近年来,我县先后实施了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政策、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等畜牧业优惠扶持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养殖场户发展畜牧养殖的信心,拉动了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五年来共向上级争取资金1720余万元。
(九)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11 年山东省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郯城县高峰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进行了续建,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83万元,其中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办公楼一处,包括固定的快速检测室、监控室、值班室等,建筑面积 320 平方米,同时配套办公设备及快速检测仪器设备。2013年,对乡镇各基层站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化验室、会议培训室、诊疗服务室等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开展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
二、“十三五”畜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我县“十二五”期间畜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普遍提高,畜牧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阶段,畜牧业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有利条件与机遇。
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将为动物疫病防控和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利条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关注 将为改进和支持兽医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多年的实践为进一 步推动兽医事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兽医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为兽医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基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 步推进为兽医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公共财政投入力 度不断加大为兽医事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兽医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为兽医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我县畜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养殖风险大,调控很难统一。一是市场风险大,生产和销售不能同步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畜产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畜牧业的经营成败,而畜牧产业链中,饲养环节往往是处于弱势状态的,从事饲养环节的农户则是弱势群体,它们饲养的是活动物,畜禽需要有生长发育的时间和过程,在生产与销售之间有滞后期,无法弹性操作与灵活调节,待市场旺销价格高的好行情出现时,养殖户马上增产上量已经来不及,当市场出现低谷时,养殖户立即“踩刹车”,却已经晚了。二是疫病风险大。畜禽生活在自然界中,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动物疫病一直是影响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有时候即使自家的禽畜没有受到疫病感染,外围的影响也不可小觑。畜牧业规模化关键在防疫。事实上,养殖集约化程度越高、规模越大,疫病的风险就越高;畜病防治比禽病防治更加困难。高危疫病和可能新出现的疫病永远是畜牧业的最大威胁。
2、融资困难,限制发展步伐。我县的养殖大户,全部都在表达想扩大养殖规模的意愿,但因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复等融资方面的制约因素,限制了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步伐,养殖业投资回收期约8-10年,养殖大户靠回收投资扩大生产,明显跟不上行业发展步伐。
3、政策滞后,落实效率不高。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对畜牧业稳定发展和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成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支农政策脱节,政策之间缺乏衔接;政策多为多部门联合落实,存在互相制约现象;政策经过层层落实,具有明显的时滞性,效率不高等。
4、土地约束,限制扩大规模。由于传统和历史原因,以前许多生猪、家禽养殖场为生产经营方便,都在相对便利的地方建场。从当时的情况看,其选址与城镇、道路、居民区保持有一定的距离,是符合有关规定的。随着城镇扩张,原来的宜养区成为了禁养区,目前的宜养区内多为基本农田,所以用于畜牧生产的土地逐渐缩小,选址难,养殖场用地审批难,畜牧用地已成为困扰畜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这就造成了土地流转缺乏规范,稳定性差,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壮大缺乏基础;养殖大户在无法承包到长期使用的土地时,往往不愿也不敢投入,致使短期行为多,影响了土地的产出率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5、畜牧业经营格局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克服农户分散经营局限,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问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经营。当前,我县养殖户,多数仍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安全“三重风险”。二是适应专业化分工发展要求,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问题,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三是适应承包农户不断分化,迫切需要解决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问题,大力培育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
6、养殖污染无法避免,污染治理任重道远。养殖面源污染是在特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当畜禽养殖从分散向规模发展,化肥的过度使用,畜产品价格的不稳定,以及粪污处理技术的滞后、成本过高等共同作用,导致了现有规模养殖场不重视养殖污染处理、没技术处理或无能力处理,致使养殖面源污染逐渐累积成为一现实难题,治理过程艰辛而繁复。
7、年龄老化,后续人才缺乏。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迫切需要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农业劳动力已经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50岁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超过了50%。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善,将严重影响“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建设。为此,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确保现代农业后继有人。
三、“十三五”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区域布局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全县畜牧业的发展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立足资源优势,稳定发展生猪、家禽业,大力发展牛、羊等家畜,加快发展奶牛业,着力推进现代畜牧业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畜产品安全、产业化经营和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等全面升级。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全县大牲畜存栏达到4.59万头,生猪存栏62万头,羊存栏19万只,家禽存栏560万只。出栏大牲畜2.57万头,生猪130万头,羊18万只,家禽140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达17.5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1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50%。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达到2000元。畜禽实现优质化、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饲养比重达80%。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科学,不断提高兽医工作科学技术水平。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有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必须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解决制约兽医事业发展的各种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兽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兽医工作理念,进一步健全兽医机构,加强兽医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牢牢把握兽医工作主动权。“预防为主” 始终是兽医工作方针,必须围绕这一方针,牢固树立“防重于治” 的观念,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全社会防治动物疫病、监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有效提高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兽医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职责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兽医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的管理范畴,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明确企业、养殖户的责任和义务。
(四)区域布局。
按照“稳定提高生猪生产,大力发展优质家禽、奶牛、羊、兔等草食动物和特色畜禽”的总体要求,合理规划畜牧优势产业布局。生猪生产全面推广生态环保养殖,培育知名品牌。家禽业走一体化发展道路,重点建立一批以开发优良地方品种,实行园地、草地、林地生态放养为主的优质禽基地,形成具有特色的优质家禽生产体系。大力发展生态高效特色畜牧业,增加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具体布局如下:
1、优质肉猪生产基地:以郯城、高峰头、归昌、杨集、泉源、庙山等养猪比较集中的乡镇为主,大力发展标准化养猪场区,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提高生猪品质,创建优质肉猪生产基地。
2、良种蛋鸡和优质肉鸡养殖基地:以李庄、郯城、马头、花园、重坊、港上等乡镇为主,加快发展标准化蛋、肉鸡养殖场,推行无公害认证,生产无公害鲜鸡蛋和肉鸡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养殖效益。
3、优质肉牛、肉羊、肉兔生产基地:以泉源、李庄、庙山、高峰头、红花等沿马陵山乡镇为主,发展适度规模的养殖场,加快推广快速育肥技术和良种改良步伐,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五)工作重点。
按照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郯城县“十三五”期间畜牧业工作重点要以畜牧发展、动物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保为重点,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创新发展模式,畜禽良种化,圈舍标准化,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畜牧业向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方向转变,准确把握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的畜牧业发展方向。
1、合理规划,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一是合理规划地域格局,每个镇在宜养区内,从规划用地中调整出一部分作为养殖用地,使之在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畜牧业进步方面提供用地保障,科学制定全县畜禽养殖的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组织模式,巩固现有养殖总量,提高养殖档次,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二是积极探索产业格局,促进养殖业与农业、林业、渔业等有机结合的循环发展,使规模养殖场建设达到“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生态优良化”的现代标准农业发展要求,确保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保障肉食品安全。三是努力发展空间格局,全面实施“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战略,全县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生产模式,将养殖中产生的粪污经过沉淀、发酵作为有机肥还田,而种植产生的秸秆等又作为青贮饲料用于畜禽养殖。
2、积极宣传,引导养殖户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提高养殖户自身的环保意识,引导养殖户自觉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减少养殖粪污产生量。通过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共同监督养殖场(户)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全面推进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3、探索治污方式,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目前,全国乃至国外都有很多针对畜禽污染治理的典型例子,但不一定都适用于我县,要尝试新工艺、新方法的试验和推广、新设备的引进以及圈舍的改建等,把握好养殖场的标准化、循环化、生态化三步走的道路,注重畜牧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通过资源的多级循环利用达到节约资源与减轻污染的目的,最终形成畜牧生态系统和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4、狠抓畜牧生产体系建设,扩大畜牧业规模。大力发展畜禽产业化经营,构建新型畜牧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畜牧业经营体系,把畜牧业打造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5.突出良繁体系建设,将畜产品品质做优。“十三五”期间,我县应进一步加快优质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步伐,逐步构建起一套较完整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新发展良种母猪万头以上,年出栏优质猪占出栏的90%以上;进一步完善猪人工授精站建设;通过更新品种,扩大良种家禽覆盖面;大力推广优质肉牛、肉羊养殖,提高优质肉牛、肉羊饲养面。
6、坚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清净无疫。一是坚持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免疫密度保持100%,确保清净无疫。积极推行动物免疫标识管理,逐步实现动物疫病可追溯;二是加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冷链体系、15个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提高基层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三是强化防疫法律与防控技术培训,实行重大动物疫病依法防控和科学防控。进一步加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力度,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坚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狂犬病综合防制及耕牛血吸虫病查治等工作。
7、着力搞好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让人们吃上“放心肉”。一是加强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饲料和兽药“全覆盖”检测,整顿和规范饲料兽药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二是加强养殖监管,加快牲畜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小区养殖档案,加强对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检疫监管,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四到位”,对所有定点屠宰厂(场)要100%派驻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严格值班制度。
8、加快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一是全面实施兽医人才战略,建设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兽医人才队伍。推进兽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推进实施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以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为基础、以加强官方兽医培训为重点,稳步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建设。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执业兽医资格准入管理,强化执业兽医注册审查。二是严格规范兽医服务行为。研究推动建立执业兽医诚信体系,规范兽医服务行为,构建执业兽医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兽医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按照“稳定队伍、提升能力、推进专业化”要求,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乡村兽医培训,建立兽医人才队伍信息化管理库,逐步推进信息化、自动化和网络化管理。三是培育和支持发展社会化兽医服务。加快培育动物诊疗市场,特别是要健全完善乡村兽医服务体系,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动物诊疗机构多元化发展,不断探索创新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农村动物诊疗市场,充分发挥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服务人员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快发展畜牧业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土地流转和融资改革,满足发展要求。
一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一步增强村集体和新型畜牧业对自身土地用于畜牧业的使用权和调配权,将畜禽养殖用地和动物屠宰、加工、仓储、办公等畜牧业相关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在非禁养区采取灵活政策,鼓励优先发展;二是在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及时解决养殖户资金短缺的问题,放低贷款门槛,在信贷政策方面给予优惠,为养殖户搭建有效的融资平台,建议对养殖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确认和价值评估,将其纳入贷款担保范围,使养殖场资金运转顺畅,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建立信贷网点,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简化畜牧业信贷手续,建立新型畜牧业经济主体的抵押、担保、联保体、信用评价体系,支持以畜产品存单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缓解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积极落实养殖业政策保险,提升养殖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
(二)转变政府扶持方式,提高发展效率。
继续加大对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的公共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将特定的扶持政策和国家、省级无偿资金扶持项目向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和养殖污染治理倾斜。
(三)为探索粪污治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提供资金补贴。
对在我县进行粪污治理新工艺、新方法试验、推广、新设备引进以及圈舍的改建等的养殖场,给予养殖粪污处理试验风险补贴资金。对养殖规模在1000头以上的场,修建配套沼气池,达到粪污处理无害化,且配备有足够的农田消纳沼渣沼液,应当给沼气池建设以政策补贴。每年选择一批养殖场进行限期污染达标治理,要求养殖业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并确保通过上级验收。县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对治理达标的养殖场给予奖补。通过分年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进行治理,逐渐规范原有的落后设施和处理工艺。
(四)营造畜牧业创业就业环境,壮大发展力量。
设立专门的畜牧业创业基金,将大学生作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后备力量重点培育,诸如设立大学生畜牧业创业基金、提供大学生创业贴息贷款等,逐步让大学生成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中坚力量。同时,将返乡务农的民工、转业退伍军人、村两委班子成员、有投资畜牧业意向的企业家作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对象,引导和鼓励他们成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
(五)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科学制定全县畜禽养殖的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组织模式,巩固现有养殖总量,提高养殖档次,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使养殖小区建设达到“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生态优良化”的现代标准农业发展要求,确保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保障肉食品安全。
(六)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创新发展机制。
一是完善传统农业经营者的退出机制,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引入置换机制,推进城镇化建设,置换下来的土地用于发展新型畜牧业;二是完善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进入退出机制,对进入者进行资格与能力认定,公平竞争,择优进入,同时对经营主体加强监督。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