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3-000013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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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7-18 | [ 公开日期 ] | 2023-07-18 | [ 有 效 性 ] |
今年以来,郯城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厅“1261”总体思路,对照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着力聚焦群众关切,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争先进位,持续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社会救助工作。以被确立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解决“兜底、扩面、提质、增效”等问题,建立了政府主导、信息推进、社会参与、慈善救助衔接四项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完善了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信息主动公开三项机制,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实现14连增,城乡低保标准比缩小至1.28:1,1-6月份以来各类资金均已足额发放到位;依托特困供养“云基地”,实现对2225名特困供养人员全天候贴身监护;深化政府购买服务,上半年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定时+日常”照料护理服务1万余人次,委托机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583人次,开展特困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2300人次;积极链接慈善资源,先后设置“金秋助老”、“圆梦象牙塔”、“救助困难老兵”、“救助困难老党员”等10个救助项目,落实慈善帮扶资金89.6万元,有效补足社会救助政策短板。
二、养老服务工作。郯城县探索建立“443”新型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县域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完善四项机制。推进共建民营,全县5处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完善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投入120万元购买集中供养服务;加大运营补贴,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完成基础设改造提升和运营扶持;促进医养融合,主动引导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二是加强四个监督。着力从机构安全、服务质量、从业人员和运营秩序四个方面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一院一策”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养老护理员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已有48名从业人员通过资格考核。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强化行业自律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三是实施三个优化。优化供养资源,全县设立三个中心型敬老院,新建一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基地,形成特困供养“三中心一基地”工作格局。优化供养软件,管理服务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优化供养结构,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了精准供养。全县养老服务城乡发展不平衡、运行管理不规范、服务不专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趟出了一条加快县域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郯城路子。
三、社会事务工作。自2023年起,惠民殡葬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新购置遗体消毒设备2台、遗体运输专用车辆10台,新招聘火化工5名,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98处公益性公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配备了132名农村公益性岗位公墓管理员,公墓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积极引导新人喜事新办,严格登记程序,1-6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2042对,离婚登记794对,补办婚姻证件878对,登记合格率100%。积极开展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上半年累计救助46人次。精准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签订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68份。
四、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郯城县未成年人24.77万,其中散居孤儿6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1人,受艾滋影响儿童27人,重点困境儿童77人,留守儿童240人。一是完善体系,责任落实到位。在县级层面,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民政、教体、公安、检察等16个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乡镇、村(社区)层面,配备了14名乡镇儿童督导员,130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先后建成1处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3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站、N处未成年人保护点,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覆盖。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齐抓共管、“三级书记抓未保”工作格局,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二、兜牢底线,政策保障到位。在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的基础上,努力推动政策、资金、资源向困境未成年人倾斜。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落实孤儿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连续三年提高保障标准,每年累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900多万元。对孤儿全部进行免费体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10人。2020年以来移送市福利院2名,三代以内同辈血亲收养3名,临时救助监护缺失儿童1名。针对留守儿童做好父母外出务工期间与被委托照护人签订书面照护协议等工作。不断强化特殊群体儿童和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知识。三、整合资源,关心服务到位。落实儿童主任“三亮三学三做”行动,每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务必上门探访,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做到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并做好随访记录。每年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面走访核查关爱服务。在马头试点孵化社会组织社工服务孤困儿童。11名检察官担任3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名青年检察官组成“北辰”法治巡讲团、40名普法志愿者组成“小法槌”普法宣讲团,进村进校园行动32次。开展的“黄丝带·爱心包裹”,入户走访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40人次,捐赠物资价值10000余元;开展“黄丝带·亲情会见”活动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身体不便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探监难的问题。“春蕾计划”中82名“爱心妈妈”结对帮扶410名儿童,募集“希望小书包”700余份、爱心棉衣400余件,建成“希望小屋”96间,“播种希望”助孤困留守儿童梦起航活动;孤困儿童志愿团常态化开展为孩子做一顿饭,用爱心与暖意弥补他们缺失的亲情。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09家,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75家。目前全县单独建立党支部社会组织4家,联合建立党支部社会组织17家,已备案党员191名。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对民政局主管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30家社会组织进行选派党建指导员10名,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100%。培育郯城县仁康医养结合养护院和郯城大唐学府两家党建标杆单位。积极推动党建入章。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按统一规范要求,将支持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全县党建入章率已达到100%。二是积极引导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制定了《郯城县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年)》,全县共有社区社会组织947家,其中城市社区组织195家,农村社区组织752家,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行政村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要求。三是积极开展三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撤销8家县级“僵尸型”社会组织,对23家今年未参检和10家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共为企业减免6万余元。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通过开展年报以检促整、非营监管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措施,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约谈10家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家、注销2家社会团体、1家社会服务机构。
六、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建立“五社联动”治理框架。修订完成《村务公开目录》,逐步构建以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小区业主委员会)、两新组织多方参与的“1+N”议事协商制度。“微愿郯”普惠治理成果。按照“1+14+130+N”模式打造党群服务阵地矩阵,构建“15分钟生活圈”,建立“微愿郯”服务站612个,“微愿郯”便民点1423个,推广“爱老敬老1号键”“希望小屋”工程。区划地名管理取得实效。牵头完成了苏鲁边界联检,“千年古县”申报工作稳步推进,我县成功入选省乡村地名管理试点单位。
七、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着力激发慈善发展新活力,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进一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要求,拓展慈善资金募集渠道,接收爱心企业捐款650万元,培育慈善组织2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序推进。推广马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慈善工作站、社会工作站“三站合一”经验,实现一站多用。做好社工人才培育,2022年全县25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推荐2名齐鲁和谐使者、2名沂蒙和谐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