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3-000006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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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7-13 | [ 公开日期 ] | 2023-07-13 | [ 有 效 性 ] |
一是推动提升资产质量。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提质增效,逐步解决部分房产、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升资产实际价值,挂牌出让符合规划的土地,变更土地性质或用途,增加有效资产。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推进亏损企业扭亏脱困,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
二是继续强化对县属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县属企业审批、备案事项清单,及时对公司成立、增加注册资本、股权划转等事项进行批复、备案。
三是继续开展企业重组整合。突出建投集团、农发集团的企业经营主业,按照业务相关、行业相近的要求开展企业合并、重组,集中有限的资产、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市场效益。
四是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推动企业实施降本增效,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企业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指标体系,防止债务融资过度过快增长,确保企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率稳健可控。加强投资风险防范,严管非主业投资,严控高风险领域项目投资,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五是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充分发挥国企党工委的职能,全面理顺国资系统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党组织隶属管理调整和国企重组整合同步推进,推动出资企业实际管理权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权属企业能成立党组织的就成立党组织,不能成立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全部纳入出资企业本级管理,不断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党建业务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