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3-000006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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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6-30 | [ 公开日期 ] | 2023-06-30 | [ 有 效 性 ] |
(一)坚持党的建设有抓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主题教育,完善干部学习制度,积极打造“周四集体学习”学习品牌。深入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将作风转变融入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努力实现“五个机关”建设目标。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方位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切实用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用财政改革发展成效展示和检验党建工作成果。
(二)坚持收入组织有保障。扎实开展好财源税源普查工作,查找潜在税源和新增税源,及时跟进纳税辅导,采取有力征管措施,将税源转化为税收。以“公务仓”建设为抓手,继续做好闲置资产盘活,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在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对上资金争取和专项债增发上持续用心用力,坚持“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争取有新的更大突破。
(三)坚持资金支出有约束。牢记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核定行政经费预算,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进一步完善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以下的,适度压减下一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严格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禁无预算超支预算,除上级出台的增支政策、应急救援事项外,不再增加预算,不断完善支出管理。
(四)坚持业务发展有底线。把“三保”支出作为财政保障重中之重、要中之要,全力保障,守牢守实,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理财为民、为民理财”,将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向民生项目侧重,保证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80%以上。依法制止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加强政府债务预警监控,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持续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对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在内的国有企业的监管,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防企业风险外溢。
(五)坚持改革管理有力度。围绕预算执行、投资评审、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业务,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提升财政业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健全财会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强化生产经营风险管控,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国企更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