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4-00000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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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8-16 | [ 公开日期 ] | 2024-08-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4年上半年,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跟县委“1354”工作思路,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抓建设、促改革、惠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资源等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速增效。一是续建工程有序推进。马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投资8450万元,累计完成工程总投资的33.4%;新白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清淤、防汛路水稳铺设等已完成,完成投资10900万元,完成总投资的90.25%;草木灰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756万元,完成总投资的99%,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北夹埠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投资2860,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二是新建工程加快建设。清泉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合同签订、主体工程开工等工作,城北段干支渠占迁清障工作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城南段涉及镇街占迁清障和榆林、赵庄排水沟清淤及部分干支渠护砌;李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占迁清障及华埠干渠、三干渠、四干渠清淤施工;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投资2138万元,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二)美生态,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健全完善。一是全力打造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持续加大投入,申请省级补助资金342万,打造草木灰河省级美丽幸福河湖,现场落实泉源镇河湖问题31处,目前正按照要求整改。二是扎实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督导相关乡镇落实整改省级遥感复核问题134处,其中不属实问题126处,属实问题8处,下发问题通报3次、实地督导5次,已及时督促相关乡镇按工作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7处,剩余1处问题已申请延期整改。三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县14个乡镇开展实地督查30余次,对全县大小52条河道,10座小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河湖问题120余处,相关乡镇已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完成全县河流、水库河湖名录梳理复核、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校核及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结合我县河湖实际,全面梳理水利普查名录内、外河湖,形成完整河湖名录,进一步校核划界成果。四是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对涉河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排查,经排查,我县在建涉河建设项目共7处,存在1处批建不符情况,已列入临沂市在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排查问题清单,目前正在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防风险,水旱灾害防御措施扎实有效。一是加强“四预”能力建设。完成沂沭河各类方案、预案及14座大中型拦河闸、10座小型水库、3个在建工程防洪方案修订,并完成审批备案,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二是强化水利工程联合调度。以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灌区农作物时令灌溉用水需求为目标,不断加强水源统一联合调度管理。截至目前,县水利工程防指今年共下达调度指令72次,安全调度沂沭河上游来水2.4448亿立方米,其中沂河1.567亿立方米,沭河0.8778亿立方米,提供抗旱用水3720万立方米,全力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三是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抽调18名机关干部,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水利工程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共发现各类度汛安全隐患4个,均已整改完成。6月28日,2024年临沂市防汛综合演练在我县举行,开展了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与群众转移、防汛会商等6个科目的演练,切实提升我县防汛指挥调度水平和抢险救援能力。
(四)严管理,水利行业监管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全面加强取用水管理。对全县175家取水企业183个取水井进行水量核定,共核定水量1256.2万立方米。开展郯城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用水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部门等对79家企业取水行为进行调查摸底、查处整治,规范企业用水行为。对213家用水单位下达2024年用水计划,累计下达计划水量15853万立方米,用水计划实施率100%。二是持续推行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为巩固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继续推动第四批89处监测点进行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计量设备安装,持续推动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扩面提质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三是不断加强节水宣传工作。“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临沂市第二届“节水宣传月”活动在我县启动。同时,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等,组织20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省级节水教育基地,累计发放宣传单页3000余份,宣传海报1000余份。四是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协同县行政审批局将已批复的12个建设项目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并对2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下达了15份监督检查通知。同时,于3月29日完成了2023年第三批水利部遥感监测2个生产建设项目图斑的检查认定工作。
(五)保安全,农村水利工作全面提标升级。一是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断强化。组织县水务集团和乡镇对75个小水厂供水管网、供水设备、回收意愿逐个进行调查摸底,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开展。目前,已签订回收协议水厂12个,已开工村内管网提升改造村庄14个,其中4个未通自来水村庄正在施工。二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截至目前,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投资34.7万元,设计、招标工作、9处机井维修工作已完成,计量设施已购买完成,争取尽快完成安装。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建设续建工程。细化目标任务,确保7月份完成新白马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马头灌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137亿元,草木灰河综合治理工程、北夹埠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等加快工程扫尾,准备好完工验收。二是有序推进新建工程。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李庄灌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0025万元,清泉寺灌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4143.4万元。
(二)巩固拓展,全面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一是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对各类河湖“四乱”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确保河道行洪通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纵深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探索建立河湖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实现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力打造宜居乡村。督导泉源镇完成草木灰河31处河湖问题整改工作,确保10月份完成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三是完善“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对照上级关于一河一策编制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河湖“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的编制。
(三)强化提升,筑牢防汛抗旱坚固防线。一是强化防汛责任。根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指挥部成员,认真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应急、水利、综合执法等防指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力保障行业防汛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同时,做好各类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加强联合调度。为严防旱涝频转情况发生,坚持依法依规调度水库、闸坝等骨干水利工程,控制沂河保留不低于1500万立方米、沭河不低于600万立方米的应急水源储备。针对影响城市排涝的白马河、柳沟河、窑上干渠,全面落实沿线节制闸管护责任和统一调度管理,确保城市排涝畅通,缓解城市排涝压力。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计划7月15日前对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密切关注危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防汛安全措施和群众转移避险等关键环节,切实消除度汛安全隐患。四是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加强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之间合作,强化联合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的监测预报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严防旱涝急转。
(四)优化配置,增强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用水控制红线,加强用水户用水管理,减少超计划取水行为。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按要求完成取水许可审批、违法取水查处、用水指标统计等工作。二是巩固节水型社会成功创建成果。年内完成3-5笔水权交易,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促进节水。同时,管好用好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持续推动第四批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安装项目实施,巩固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做好违规违法建设项目遥感推送的查处工作,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监督,并对已经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五)两手发力,全力做好饮水安全保障。一是全力推进水厂回收。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收购一个的原则和先回收集体水厂、再回收个人水厂的方案,年底前完成75处小水厂回收,强化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二是推动农村自来水户户通。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原则,分批推进15个未通水村庄通水到户,结合水厂回收同步启动改造,12月前全部完成改造,全力推进农村自来水“户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