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1-00001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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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7-21 | [ 公开日期 ] | 2022-07-21 | [ 有 效 性 ] |
一、“一站式”即时结算程序。医保帮扶对象在全国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救助,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和再救助费用,以及苯丙酮尿症患者在省内苯丙酮尿症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治疗食品费用,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非因个人原因未联网结算的医保帮扶对象,到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其医疗救助手工报销。
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2021年度医疗费用依申请的医疗救助办理程序。
(1)申请。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向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应在接到申请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入户核实,报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乡镇(街道)根据核对报告及具体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医保部门;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复核。医保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宪成对有关材料的复查核实,必要时开展入户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给予救助。
三、支出型困难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依申请救助帮扶政策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另行规定。
四、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办公地点:郯西路与人民路交汇东北角
咨询电话:0539-637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