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mzj-17_Z/2017-113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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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11-09 | [ 公开日期 ] | 2017-11-09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马陵山景区旅游开发办,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民政办公室:
经研究,现就开展2017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人员范围
1、本市以外无法办理“一站式”救助的人员;
2、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加盖县扶贫办公章);
3、其他因重特大疾病住院花费较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个人住院支付部分必须超过10000元以上)。
二、申请医疗救助必备材料
1、患者新近住院病例;
2、新农合报销或参加各种保险报销后的原始凭证;
3、个人困难申请;
4、患者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本人能有效使用的信用社卡号复印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11月30日,逾期下次办理。
请及时通知各社区、村街。另,对报送的医疗救助档案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手续齐备,符合要求;名单汇总电子表直接发邮箱371322jz@163.com。纸质汇总表加盖民政办公室公章报送。
郯城县民政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