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08-17_C/2017-090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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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6-12 | [ 公开日期 ] | 2017-06-12 | [ 有 效 性 ] |
临时救助: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因重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因患病、普通高等教育入学、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2017年第一季度我市实施临时救助1099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9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