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38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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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4-26 | [ 公开日期 ] | 2023-04-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
2.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查看外包装,观察食物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
二、外出用餐注意事项
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2.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3.坚守中华民族节俭美德,树立节约粮食的意识,按照个人食量点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三、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除关注菜品评价外,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4.选择“无接触配送”,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2.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3.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