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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郯城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1-000004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公开日期 ] 2021-04-15 [ 有  效  性 ]

一、投资环境

我县总人口104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14万人。目前,全县现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处、民办养老机构10处,设置养老床位3500张(含在建),建成农村幸福院48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处,县级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处。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郯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0539-265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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