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0-000016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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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14 | [ 公开日期 ] | 2020-09-14 | [ 有 效 性 ] |
1、补助依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16〕100号)
2、补助对象
在本县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申报材料
(1)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申请表(附件8);
(2)申请人身份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类技师或高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3)所在养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工资发放、缴纳社保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相关负责人签字)。
4、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机构护理员,省级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5、受理地点及时间:郯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郯城县团结路118号)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6、办理流程
①养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②养老服务科受理并找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③进行资金拨付。
7、咨询方式
郯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0539-2652297
8、监督投诉方式
郯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0539-6800629
9、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