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0-000016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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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14 | [ 公开日期 ] | 2020-09-14 | [ 有 效 性 ] |
1、奖补依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16〕100号)
2、奖补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护、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或直接建设运营的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街道、社区居委会运营的,不在此补助范围。
3、内容和标准
对建筑面积在300-1084平方米、1085-1559平方米、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符合条件的省级分别补助运营主体6万元、8万元、10万元,市级补助每处运营主体4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4、受理条件
(1)符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相关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和规范;
(2)已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
(3)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协议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或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直接建设运营;
(4)具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护、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划分合理,失能老年人托养床位不少于10张;
(5)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业正常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财务状况良好,运营发展可持续;
(6)服务老年人满意度不低于90%。
5、申请材料
(1)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奖补申请表(附件6);
(2)运营主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日间照料设施运营情况报告;
(4)第三方出具的运营评估报告。
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还需提供与建设主体签订的不少于5年的托管运营协议。
6、受理地点及时间:郯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郯城县团结路118号)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7、办理流程
①养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②养老服务科受理并找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③进行资金拨付。
8、咨询方式
郯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0539-2652297
9、监督投诉方式
郯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0539-6800629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