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8-00000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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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9-12 | [ 公开日期 ] | 2018-09-12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鲁民〔2013〕64号)要求,自2014年起为全县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2018年第三季度我县发放低保老人高龄津贴资金40.38万元。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