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8-000003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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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6-19 | [ 公开日期 ] | 2018-06-19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鲁民〔2013〕64号)要求,自2014年起为全县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2018年第二季度发放低保老人高龄津贴资金共计46.05万元。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9日
资金计算明细:
2018年(4-6月份)
80—89周岁
1121人×100元×3个月=33.63万元
90—99周岁
207人×200元×3个月=12.42万元
以上共计:33.63+12.42=4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