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2022-00003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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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公开日期 ] | 2023-03-16 | [ 有 效 性 ] |
(1)居民用户用水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8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70元(基本水价1.65元、污水处理费0.85元、水资源税0.20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80--30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3元(基本水价2.48元、污水处理费0.85元、水资源税0.20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30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6.00元(基本水价4.95元、污水处理费0.85元、水资源税0.20元)。
(2)非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3.35元(基本水价1.95元、污水处理费1.20元、水资源税0.20元);
(3)特种用水综合水价6.3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4.95元、污水处理费1.20元、水资源税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