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按部门分类 >> 民政局 >> 正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成年后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2-000038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 公开日期 ] 2022-12-20 [ 有  效  性 ]

两种情形。一种是孤儿等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可以连续发放基本生活费至硕士研究生毕业当月;一种是具备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在全日制学校继续就读的孤儿等困境儿童,发放到年满18周岁,并一次性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后,自下月起停止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