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按部门分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及基本待遇是什么?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22-000032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2-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退休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满15年的,需延长缴费满15年后才可以办理退休。

(二)基本待遇:

1、按最低缴费标准缴满15年、2021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核算退休金为928元。另外,国家已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连续多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年增长幅度在4%-10%之间。2021年按最低缴费标准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已提高至984元。

2、退休人员每年享受取暖补助1700元。

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021年度我省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2022年1月1日以后去世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922元/月×2月=7844元。(2)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帐户部分计算);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的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3)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