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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2-000017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2-21 [ 有  效  性 ]

(1)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当采取以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择优确定经营者。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至10年,具体经营期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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