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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到,应急保障机制应该由哪些单位负责?
[ 索  引  号 ] tanchengajj/2022-000017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1-02-26 [ 有  效  性 ]

问:应急保障机制将如何完善?由哪些单位负责?

答:由县应急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处置设备购置资金及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指导,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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