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22-000017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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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1-02-26 | [ 有 效 性 ] |
问:应急保障机制将如何完善?由哪些单位负责?
答:由县应急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处置设备购置资金及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指导,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