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23-00000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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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2-14 | [ 公开日期 ] | 2022-12-14 | [ 有 效 性 ] |
1.不可随意将烟蒂、火柴杆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不私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插座上不要使用过多的用电设备,不用铁丝等代替刀闸开关上的保险丝。
3.不要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草垛要远离房屋。
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利用电器或灶膛取暖,要注意安全。不要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
7.不可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通畅。
8.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等地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