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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许可如何办理?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45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3-08 [ 有  效  性 ]

一、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5、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所有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7、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8、信息管理系统清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10、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不属于许可范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亦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承诺;符合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标准的,退回并说明原因,申请人按要求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3.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发《核准通知书》,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发《驳回通知书》。

4.送达: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结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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