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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2-000032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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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公开日期 ] | 2022-12-16 | [ 有 效 性 ] |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总费率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减半执行,因我市2021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已不足18个月,自5月1日停止下调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