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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没有补助金?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2-000026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2-16 [ 有  效  性 ]

(一)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二)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谁: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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