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22-000015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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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2-22 | [ 公开日期 ] | 2022-12-22 | [ 有 效 性 ]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细化了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各项措施。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方案,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抗药性监测评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二是实行分类防控,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特点和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三类,明确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时,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二类、三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三是规范灾情信息发布,规定农作物病虫害灾情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