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0-00001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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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6-17 | [ 公开日期 ] | 2021-06-17 | [ 有 效 性 ] |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和临沂市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企业新吸纳就业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以工代训”政策,符合条件企业可以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
一、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
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主要内容
对上述企业2020年6月5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3、申领流程
第一步:新吸纳人员吸纳前进行失业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需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登录网上办理或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进行失业登记。(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已进行失业登记人员可跳过此步)
第二步:企业对新吸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企业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登录办理或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对新吸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第三步:企业网上填报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
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
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主要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3、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及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业务咨询电话:6133801
地址:郯城县师郯路15号1211室
附: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1.在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打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点击【单位登录】,点击对话框下方的【首次登录点此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使用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密码登录系统。
3.进入首页后,点击右上方的【公共就业】,在功能展示界面,找到功能【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点击【办理】按钮,打开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其中【查询】按钮是用于查询补贴申报后的审核进度。
4.打开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后,按照界面显示的内容维护基本信息,红色星花为必填项。
注意:
(1)补贴本年度最多申请6次。
(2)补贴每个单位、每个补贴年月只能申请一次,比如2020年7月份的补贴申请通过,那么2020年7月的补贴不能再申请;如果2020年7月的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可以继续申请2020年7月的补贴。
(3)企业所属区划,选择了哪个区,就会推送到哪个区的人社部门审核。
5.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才可以录入补贴人员信息。
(1)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
(2)补贴类型选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如果【增加企业在职职工】中展示的人员花名册中没有要添加的人员,可以使用【增加人员】添加人员。
6.导出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补贴人员信息添加完成且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导出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打印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打印后请仔细阅读《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7.上传事项材料
事项材料中,必须项为“是”的,必须上传附件。其中“外贸行业上传上年度外贸业务证明”是外贸行业必须上传的附件,其他行业不需要上传。
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不能上传EXCEL文件。
8.申报补贴
上述事项维护好且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补贴】按钮完成申请。申请以后可依次进入【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查询】查询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审核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