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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委编办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3-000004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有  效  性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委编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县级实施方案,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是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夯实依法履职基础。对部门权责事项的调整情况全程指导,确保权责事项调整及时、准确,截至2022年底,累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900余项。组织编制并公布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128项具体事项逐一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及职责分工。制定《郯城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事项调整的情形、程序等,确保了清单事项调整及时、科学准确。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订、管理、公开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核、清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运行程序,不断加大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力度,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统筹管理。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各执法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进行派驻。结合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配套制度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派驻机构同时接受县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县主管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乡镇统筹管理,派驻机构人员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机制。有效厘清了基层执法条块矛盾,增强了基层执法“统筹力”。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职能部门需要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重大联动执法工作。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业务主管部门处理。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郯城县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分工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厘清职责边界,有效强化了部门协作配合。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宣传与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到文明共建村,第一书记挂职村宣传《民法典》《公务员法》等法律,增强基层民众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虽然通过集体培训和线上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部分工作人员仍然存在忙中简学、碎片式学习现象,法治知识基础薄弱,党内法规和法律掌握不精不细。

二是法治意识和思维运用不够到位。由于机构编制工作业务较单一、涉及面较窄,且现有的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不够全面完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不足的现象,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服务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法治学习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主要通过逐字研读文件、法律法规条文,形式单一,理解和记忆效果欠佳。普法宣传局限于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单页,方式创新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学法考试平台学习、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2022年度,参加普法学习20人次,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学分合格率100%。

二是切实履职,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县委编办重点工作,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讲法治党课,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民法典》《公务员法》等法律,组织志愿者到“双报到”社区、文明共建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三是严格执行,确保履职到位。坚持抓好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必审”。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执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2人。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现象。

四、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学习。坚持把法治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带头持续强化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增加学习时间,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沂蒙普法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深入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的宗旨和精神,确保在适用法律法规时精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法治思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

二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党员带头作用,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树牢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法治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通过抽查学习笔记、法律知识测试、研讨发言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学法、懂法,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在全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深化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宣传专栏等平台,开展专题讲座、法治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力度。深入网格、社区,创新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推动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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