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gxj/2022-000004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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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3-30 | [ 公开日期 ] | 2022-03-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文化旅游部门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做好职能划转与承接工作。扎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政务工作实际,主动服务成效明显。
2.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以机构改革总体目标为导向主动作为。统筹兼顾、积极主动完成省市各专项公务网络平台数据更新及编制工作。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别是文旅融合以来,依法制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展开联合抽查,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等制度。2021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动4次,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20余家(次),对抽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案件督办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予以处理和回复。有效的打击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
4.全面落实党组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认真组织文旅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制定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郯城县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在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信息及相关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监督之下,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郯城县2021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加强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作,以高素质的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局多措并举,打好优化政务环境组合拳,一是提升人员业务水平,3月23日召开党员教育座谈会议,提高单位工作同志的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二是走访多家文化企业,并询问其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建议,对其提出的建言积极采纳,4月6日、7日进行企业走访,采纳企业对我局的工作意见若干。三是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座谈谈话等形式,部署文旅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题学习,3月30日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全体职工观看红色电影警示教育,使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审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的有效落实,2021年,我局按照县政府清理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标准,筛选、甄别和整理局机关印发的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高质、高效地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为原则,对我局行政权责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将更新后的权责清单按照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要求上传政务服务网站予以公示,做到更新及时、权责明晰。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更好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将新闻出版及电影院线涉及的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委宣传部,完成权力事项库的交接工作。
结合《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郯政办发〔2017〕31号)、《关于印发<郯城县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分工办法(试行)>的通知》(郯编办〔2017〕36号)相关文件精神,县文化和旅游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执法配合。2020年印发《关于公布郯城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郯编办〔2020〕35号),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确保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综合执法机构的日常监管执法、行业规范及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规范及时:一是通过审管联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与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行政审批局审批经营单位信息及时推送给文化和旅游局审核。二是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线索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派驻后,由派驻执法人员直接进行执法工作。三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实现三方信息及时共享,多部门联合检查经营单位等行为。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決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了“三项制度”培训学习和宣传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査工作。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执法巡查记录、案卷等执法档案管理正规。
2021年,我局围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目标,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文旅市场没有发生事故。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积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辖区内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场所进行分门别类建立名册,开展拉网式全面执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683人次,处理各类举报45件,巡查文化经营场所1230家次,检查网吧611家次、歌舞游艺娱乐场194家次、艺术品经营单位26家次、电影院37家次、音像制品商店7家次、印刷企业63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131家次、文艺表演团体27家次、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18家次、旅行社53家次、景区62家次,制止各类违规经营行为50次,排查安全隐患30起,立案查处各类案件7件,罚款数额76200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工作各项决策科学性、合法性,我局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立坤任双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文化产业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组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调度,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把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 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组织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我局今年申请设立法律顾问1名,组织领导干部完成网络学院线上培训。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是法治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大,宣传的面还不够广,文旅特色还不够明显。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有待加强。
四、下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视全体领导干部和文旅系统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以法治思维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进一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执法,继续深化积极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进;大力推进文旅执法融合,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三是进一步发挥文化和旅游优势,在文艺创作方面推出法治作品精品,在旅游阵地积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氛围营造。
四是进一步推进文旅执法的数字化改革。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用好“掌上执法”等数字化成果,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平安建设、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领域数字法治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