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09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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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2-25 | [ 公开日期 ] | 2022-02-25 | [ 有 效 性 ] |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集中学、研讨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今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学法2次,邀请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建廷律师、市委党校孙玉国教授,分别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
二是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行“不罚”“轻罚”清单,切实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
三是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出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持续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
四是大力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累计审核各类决策、文件、合同协议、村规民约635件,提出意见1618条,有效发挥了合法性审查法律审核作用。
五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推进动力,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方面,学用结合不到位。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法律知识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系统性不强,掌握的不深不透。尤其是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没有细细研读,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流于形式的现象,影响了行政活动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另一方面,宣传教育不到位。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上,只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进行宣传,每年主动开展普法活动较少。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上,缺乏针对性,没有把拗口晦涩的“法言法语”变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群众语言。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县政府办公室各方面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事项,不作出决议决策。健全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强化决策评估,采取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科学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调整完善决策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提高决策质量。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厘清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及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指尖上的郯城等平台建设,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