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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tyglbbs/2022-000003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公开日期 ] 2022-03-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指导下,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员法治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体育部门实际,建立健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抓好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制定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每个季度开展至少一次专题学习。结合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上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确保各项体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托沂蒙普法公众号,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年度普法学习,通过理论学习、网上培训、测试考试等形式,切实提高全员法治意识,为扎实做好体育事业提供坚实法治理论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体育服务等政务信息。2021年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1条。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组织对监管事项关联映射。积极开展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抽查完成3家经营场所执法检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明确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2021年组织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拟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认真落实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责任落实等更加规范。健全完善相关会议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着力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习4次,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调整充实中心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及时听取研究法治工作情况,有效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着力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职责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规定,组织对2019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重点针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对3家经营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规范了体育管理秩序。

三是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等活动,利用全民健身日、国家宪法日、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条例》《民法典》等普法宣传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公众号及时发布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切实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无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

三、存在问题

2021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日常工作中从业务角度研究体育工作多,从法治角度思考分析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特别是随着体育发展环境的变化,在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育矛盾纠纷解决等方面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体育机制改革、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探索创新有待加强。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受编制和部门人员结构影响,日常法治工作挂靠在办公室,没有法律专业的专职人员,兼职人员数量较少,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办理重大行政决策时,程序有时执行不很严格,开展法制审查和普法工作的力量比较薄弱。体育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上还存在不够规范之处。

三是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健全体育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体育队伍法治思维意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全面提高法治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结合高危体育项目监管、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借助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平台,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学习教育形式,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切实提高体育普法在群众中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根据体育工作特点进行系统部署,加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丰富,内容更加深入人心,改善依法治体软环境,为法治郯城建设贡献体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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