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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2-000005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公开日期 ] 2022-03-14 [ 有  效  性 ]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组织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扎实推进部内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部机关工作始终,根据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任务要求等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以阶段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将其部机关集体学习等“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办事水平,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组织部全年重点工作中统一部署,建立组工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部机关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治理论水平。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5A”考评范围,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利用“郯城党建”公众号、“微愿郯”电子公开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类法治动漫等进行宣传,同时提供网络线上平台,解答党员群众疑问,提高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四)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存在学习内容不全面、形式不丰富的问题。二是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履行法治责任考核不够精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及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治建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分管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积极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领导小组还将班子成员作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进一步推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对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责任科室,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着力加强本单位、本系统舆论引导,通过学习文件、整合全局力量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等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的举措成效,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站位。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继续增强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工作的全局观,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二)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形式。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将普法教育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相结合。

(三)进一步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根据组织部门自身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切实找准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契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转变工作观念,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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