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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2-000012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公开日期 ] 2022-03-04 [ 有  效  性 ]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大力加强普法和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各项领域行政执法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个执法案件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科室各中队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开展深入研究解读,拓展宣传广度深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统一执法文书。制定了《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卷评查制度》《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供制度保障;整理编制《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住建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标准。

二是规范案件档案管理。案件结案后,案件承办人员按照《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并将纸质档案移交指定股室,由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全程实现物理隔离。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做到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做好音像资料存档,强化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1年以来,全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4件,高度重视案件办理质量,严把审核关,所有案卷尽量保证在处罚主体、执法主体、适用法律、定性标准、证据事实、办案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无瑕疵。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查后,作出审查意见,按照《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审会制度》进行集体讨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三)坚持依法决策,促进决策科学民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与《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支持鼓励律师参与行政决策,为行政决策提供专家论证支持。特别是在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执法事项和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形势下,加大了律师在法律法规梳理、部门协调会商、执法难点破解、新划转案件办理等方面参与力度,督促队员依法履职,确保办案细致无误。

(四)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应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及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法律素养不高,执法技能欠缺,导致执法过程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协调能力、现场管控能力、检查突破能力、调查询问能力、文书制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梳理、划转中存在职责边界不清、人员力量不匹配等问题,传统执法监管模式存在盲区,缺乏事后监管单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听取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多次听取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亲自调度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及时协调镇街、部门建立配合联动机制。

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提档升级。

四、法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认领,坚定整改落实,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普法和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依法执法、和谐执法、柔性执法、公平执法、服务型执法”的执法理念,努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对法治督查所反馈的各项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已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完毕,并根据问责追查制度,不断深化整改成果。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城市管理和执法标准体系,全面提高综合执法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提升执法办案智慧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将网上办案平台与“城管称美”公众号相结合,围绕感知系统、基础数据汇集、综合执法办案、智慧治理等重点场景项目,探索数字赋能在综合执法、案件监督等领域应用。加强执法装备配置,提升执法办案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基础上,加强行政规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裁量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局职能的行政处罚裁量细化。

四是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充分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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