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361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3〕72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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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9-15 | [ 公开日期 ] | 2023-09-15 | [ 有 效 性 ] |
郯政字〔2023〕72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无偿划转鲁南化工新材料科技孵化器大楼及土地的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将鲁南化工新材料科技孵化器大楼及土地无偿划转给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3〕5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名下的鲁南化工新材料科技孵化器大楼及土地(产权证为(2023)郯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808号)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及时入账,全面落实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安全完整。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