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540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3〕81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2 | [ 公开日期 ] | 2023-11-02 | [ 有 效 性 ] |
郯政字〔2023〕81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转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郯国资〔2023〕6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郯城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明确经营主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