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271 | [ 文 号 ] | 郯政办字〔2022〕16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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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4-27 | [ 公开日期 ] | 2022-04-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22〕16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郯城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郯城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我县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根据《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造范围。经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批复,我县21个老旧小区(家属院)列为2022年改造范围,共涉及37栋楼、1176户、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小区(家属院)分别是:交通局北关小区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建设局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计生小区、农业农村局北家属院、中医院家属院、农机局家属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家属院、纸板厂家属院、朝阳小区、职教中心南家属院、原工商局家属院、生资公司家属院、中国银行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西院、汽车五队家属院、丝绸公司家属院、万泰小区、二水厂家属院、聋哑学校。
(二)改造内容。对老旧小区内部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基础改造、完善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是:屋面防水、内外墙涂料粉刷(楼体、院墙、楼梯间等)、地面硬化(混凝土、沥青)、雨污分流(现管道清淤、新建雨水管道)、路灯安装、绿化、充电桩、车棚、消防健身器材安装等非专营设施改造以及水、电、气、暖、信等专营设施设备改造。
(三)改造原则和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方支持、多元融资、统筹推进的原则。落实政府负总责,住房保障中心、财政、发改、工信、住建局、融媒体中心、供水、供电、小区(家属院)原产权单位等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组织业务人员、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水电气暖专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充分摸清小区现状。二是召开小区原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改造意愿工作会议,进一步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事项。
(二)方案设计(2022年2月底前完成)。根据前期调查情况,结合居民改造意愿,对21个小区非专营设施改造进行方案设计,完成项目改造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水电气暖专营单位将分别根据行业标准和小区实际,对专营设施改造进行规划设计。
(三)预算编制(2022年3月底前完成)。委托预算编制单位对改造内容进行工程量测量,非专营设施改造21个小区,工程预算2024.24万元。水、电、气、暖专营单位也分别编制改造方案和预算,其中供水改造13个小区,工程预算472.31万元;供电改造8个小区,工程预算891.19万元;供热改造13个小区,工程预算367.62万元;供气改造11 个小区,工程预算308.74万元。
(四)财政评审(2022年4月底前完成)。各改造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分别将工程预算报县财政评审。
(五)工程招标(2022年5月底前完成)。专营设施改造招投标,由专营单位依法组织实施。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的21个小区的非专营设施改造,分为4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一标段(488.39万元):交通局北关小区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建设局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计生小区、农业农村局北家属院、原工商局家属院、职教中心家属院。二标段(512.22万元):纸板厂家属院。三标段(498.01万元):农机局家属院、中国银行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西院、汽车五队家属院、中医院家属院。四标段(525.64万元):万泰小区、二水厂家属院、聋哑学校家属院、生资公司家属院、朝阳小区家属院、丝绸公司家属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家属院。
(六)招标模式。省市要求项目必须在6月份前全部开工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七)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委托监理、跟踪审计部门进行专业监理、审计,住建局安全质监部门进行政府监督,材料检测部门对进场主要材料进行检测,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涉及水、电、气、暖、信等改造项目,由专业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实施改造。
(八)竣工验收(2022年10底前完成)。项目完工后,改造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涉及水、电、气、暖、信等改造验收的,由专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融资模式
(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政府引导,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配套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小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二)专营单位要承担改造费用,老旧小区入户端口以外的水、电、气、暖、信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专营单位,专营单位承担全部改造费用。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涉及水电改造的,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涉及气暖信改造的,由专营单位按照现行模式筹集改造资金。专营设施的改造要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1、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小区公共区域非专营设施改造方案制定,组织工程设计、预算编制、招标采购、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工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县水务集团。负责老旧小区公共区域供水管网和设施设备改造方案制定,组织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物资招标采购、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3、县供电公司。负责老旧小区公共区域供配电管网和设施设备改造方案制定,组织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物资招标采购、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工作;负责供电线路飞线规整。县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4、县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暖、供气公司对小区内公共区域供热、供气管网和设施设备改造制定方案并组织施工、监理和验收。资金来源:业主(或原产权单位、专营单位)自筹。
5、县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弱线专营单位,对小区内弱线飞线进行整治。资金来源:预埋地下套管费用由财政承担,铺设线路和其他设施费用由专营单位自筹。
6、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有线电视弱线专营单位,对小区内弱线飞线进行整治。资金来源:预埋地下套管费用由财政承担,铺设线路和其他设施费用由专营单位自筹。
7、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并监督使用;对改造项目进行评审、项目结算;对水电专营单位提报的改造项目进行评审、工程量收方结算。
8、县发改局。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并监督使用。
9、小区原产权单位。负责做好业主意见征求、政策解释工作;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处理业主反映的12345热线工单和信访投诉;负责协调筹集气暖等改造资金,并积极和专营单位对接改造工作;负责充电桩、车棚、健身器材、消施设施、路灯等完工验收后的接管工作。
10、其他单位、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小区改造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小区原产权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专营单位出资改造情况纳入专营单位、负责人的经营考核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07352.htm
图文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6/207354.htm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207356.htm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5/210061.htm